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读高建群《最后一个匈奴》

唐豆⛽🍀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我已经记不清自己是怎样想起了这本30年前就读过的小说《最后一个匈奴》。因为30年前,这本书在我家老房子的书架里并不起眼,与它并肩而立的是《废都》《白鹿原》《蓝城》等数十本那个年代的巨著。对于当时上高中的我来说,这些书与黄书无异,给了我最早的性启蒙。一些零碎的片段,还有点印象,比如匈奴的后代小脚趾是分瓣的(后来证实我记得有误)然而。这一遍阅读,竟然让我有发现奇珍异宝般的感觉。</b></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这本书与其说是一本小说,不如说是高建群创作的一部发生在陕北高原的世纪史。小说以恢宏的气势,记录了陕北高原斑斓的历史和文化。是追寻历史,又似凭吊岁月。小说是在两个大背景下展开的,一个是革命的背景,一个是陕北大文化的背景。这里走出过轩辕黄帝,也走出了中国革命。陕北的地域文化中,隐藏着许多大奥秘,而作者对这些奥秘的解答是“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b></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陕北吴儿堡,一个在匈奴迁徙途中驻足的年轻人,被一首年轻女子的酸曲留在了这里,从此在这里生活繁衍。就像一棵酸枣树,不知道是从马的鬃毛里抖落的,还是从商人鞋壳儿倒落的一粒种子在这里生根发芽的。这个匈奴后代的杨姓家族,在整个20世纪里,三代人在陕北这块轩辕黄帝发祥的地方,在动荡复杂的历史环境下生存与生活,看似落后、贫困、慢节奏的生活,却在历史的惊涛骇浪中浮沉。从纵深上看,小说又有大量陕北的文化符号,剪纸艺术、信天游、衣食住行、嫁娶及殡葬风俗等等在作者描绘的陕北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中,讲述了数十位行走在黄土山路上的命运各异的人物,我们这个民族的发生之谜、生存之谜、存在之谜,同时,也诉说着作者对陕北这块神奇土地的深沉的眷恋和美好的祝福。</b></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小说分为上下两卷。上卷的主人公是杨作新,从他父亲从陕北破窑洞里觉悟让他读书识字,到杨作新加入共产党,结交土匪首领黑大头,整编土匪军队。从他作为肤施(延安)县地下党重要成员,到结识长征中的毛主席。从他的感情经历、兄弟之义、父子之情,到最终因为忠义而自尽,英年早逝……并非像影视剧那样把他英雄神化,而是非常有血有肉的呈现了一个有义气,也知冷暖;有爱心,也有七情六欲;有犹豫也有挣扎的人物形象。与他关联的人物,妹妹杨蛾子、父亲杨干大、义兄黑大头、嫂子兼情人黑白氏、两个妻子灯草和荞麦……也都带着浓厚的陕北人的习惯和个性。小说下卷不但以杨作新的儿子杨岸乡为主线,他从延安保育院培养长大、被错误的批判到造纸厂工作,意外成为作家,成为文化传承人,为父亲平反并寻找骨灰入土。还重点讲述了与之关系微妙,如生活在平行时空的黑大头的儿子黑寿山、黑寿山的私生女丹华、杨岸乡的姑姑杨蛾子……这些人在新中国成立之后,又机缘巧合下相逢,并产生交集。这里有知青下乡又回城后的感悟,有剪纸艺术的发扬,有腰鼓的入京表演,有黄土高坡环境的治理……小说最初是1993年出版的,今日再看的这版已经是2006年再版的,比印象中的老版厚了很多。已经有700页,50万字了。因此,我怎能以短短一两百字概括?</b></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那么,陕北究竟是怎样的一个地方呢?有那招摇于沮水之滨、桥山之巅的轩辕黄帝陵;有那子午岭上神神乎乎时隐时现的秦直道有那葬着扶苏与蒙恬的将军山和呜咽泉,有那深陷于万顷黄沙中的大夏王赫连勃勃所筑的统万城;有那隋炀帝美水泉,那杜甫鄜州羌村;有那被当时的守军范仲淹以“长河落日孤城闭”所描绘过的肤施城,有那雄踞于高原北部门户的镇北台和绵延的长城;当然还有横行天下的、斯巴达克式的悲剧英雄-无定河边的李自成,以及他的建在蟠龙山上的闯王行宫。除了这些被梦想、传奇、典故和英雄业绩的光环所环绕的历史废墟,陕北又是一个被清朝大臣巡视之后,写下《七笔勾》的地方。这里被说成“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七笔勾包括:没有万紫千红,没有雕梁画栋,没有绫罗绸缎,没有山珍海味,没有金榜题名,没有粉黛佳人,没有礼义廉耻。也许这正是匈奴在此流失而产生的大文化现象。因此,作者高建群认为,正是在这样一块大文化氛围里,毛泽东完成了他哲学思考的成熟和性格的成熟,开始用高原的泥巴来铸烧着他的大厦。“陕北是个好地方!”这句泛意的概括表达了他对这块土地由衷的感激和全面意义的评价。也许,“圣人布道此处偏遗漏”这句话,正是在偌大的中国地面上,红色割据只留下这一块金色高原的全部奥秘所在。同样的,也许,这也正是中国革命以这里为大本营,继而取得全国胜利的全部奥秘所在。</b></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作者高建群虽然不如陈忠实和贾平凹那么大的名气,但他是当之无愧的文坛陕军的领袖。据说他与陈忠实和贾平凹被誉为“陕军三驾马车”,也正是这部《最后一个匈奴》的问世,开始了陕军东征的文化现象。在人类发展漫长的进程中,最可怕的无疑是一种文化的丢失。因为它们的形成往往依赖数千年的积累,而这积累很可能是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作家、历史学家记下了他们,通过申遗等手段延续着它们奄奄一息的存在。</b></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作者在再版的序言中写到:“我多次说过,作品一经出版,那么它便成为一个独立物,它便有了它自己的命运,或荣或辱,那都是它自己的事情。作为原作者,他这时候唯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站在阳台上,叼着一支烟,带着恶意的微笑,看着自己亲手制造出来的魔鬼,夜半更深,去敲击千家万户的门扉。”足见作者的自信与幽默。中央电视台非常谦卑地把这本书搬上银幕,由潘粤明、刘涛和秦海璐主演,也足见这本书的影响和实力。但我要说,与陈忠实写《白鹿原》写到呕心沥血相比,高建群更显创作天赋。他从没在前言或后记里提到调查、积累素材和创作过程,而小说的包罗万象、丰富的知识性、对外国文学的大量引用以及语言组织的一气呵成,让我这个外行的读者都能讲他与贾平凹和余华等作家的风格截然区分。</b></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小说的序言和后记,用了大量篇幅写了匈奴的历史,从公元前400多年,有文字记载的匈奴单于,到王昭君出塞的故事,从匈奴分支攻打罗马,强娶罗马公主敬诺利亚,到后来成为匈牙利人的祖先……匈奴的历史在后来中断了,金庸还作为一个话题提问了高建群。但是这个民族的遗传基因在陕北黄土高原遗落,与陕北文化不无关联。</b></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阅读的体验非常美妙,作者语言丰富,表达如滔滔不绝之江水。想必作者高建群是个天赋型作家,丰富的联想和议论性、说明性文字都给阅读带来了非常强烈的冲击。他特别大胆和长篇的评论甚至让我可以感受到他写嗨了的样子。关于毛主席样貌和语言的描写,对文革和知青下乡的评价几乎是这些年小说中从未见过的大篇幅和大胆写作。对于匈奴的千年历史也有非常全面和系统的概括和介绍。书的好看与否,我只能用“解馋”来形容,除了这两个字,再找不出一个恰当的词来。这本书真的是太解馋了。它满足了我对小说的全部期待-告诉我鲜为人知的历史和文化,带给我丰富的想象,强烈的代入感,解答对人生困惑的或者尚未曾想到的问题。</b></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我连续把这本书读了两遍,第二遍跳过了故事,而专门去看那些议论性文字,特别是作者独特的定义和理解,让我产生阵阵身心愉悦的快感:</b></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关于毛主席,他这样说~无论从哪个角度讲,他都是伟大的,他思想的力量和性格的力量驱使千百万人为他们所信仰的真理去牺牲,去前仆后继,他明明白白地指出前面是死亡,但是,千百万人唱着豪迈的进行曲,像宗教徒一样面不改色地向死亡走去。他相信他所信仰的是真理,他用六位亲人的牺牲来证明他对信仰的坚定不移。他的意志像花岗岩那样坚硬-记得马克思的父亲也曾经惊奇地发现儿子的头脑中有一种花岗岩般坚硬的东西。他的感召力又是那样的强烈,以至不只同时代的人臣服在他的脚下,就是在他之后成长的青年一代,也被他的魅力征服了。他们不明白他作为政治家都同时,为什么竟又是天才的诗人和书法家,上帝为什么多给了他那么多。</b></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关于文学创作,他这样说~杨岸乡感觉到自己的心灵空间明显地扩大了。感到自己的肚子像大肚佛一样具有了某种包容性。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他微笑地将它们纳入中间,既不因某些东西过于丑恶而义愤填膺,也不因某些东西十分美好而过分激动。即便是那些猝然临之、躲闪不开的东西,他也能够应付自如地将它们中和、化解。原先,每一个小小的构思、袖珍式的营造,都先在肚子里有了血胎,有了骚动不安的心情,有了回肠荡气的感觉,然后援笔而出,但是现在,没等作品在肚子里成形,没等气韵饱满血脉畅通,“扑”的一声,他放了一个屁,于是体内重新阴阳平衡。屁放得太多,这不能不使杨岸乡有些尴尬,“放屁是一种胃功能良好的表现”,对此,杨岸乡只好用不知从哪里拾的这句话用以自嘲。</b></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关于嚼舌,他这样说~当然,嚼舌是人类的一种天性,尤其是对她这样引人注目的姑娘来说;说一句刻薄的话,男人的嚼舌出于想入非非,女人的嚼舌则出于嫉妒。</b></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诸如上面,比比皆是。</b></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b style="font-size: 18px;">有评论说,高建群的这本《最后一个匈奴》与“陕军东征”的另外几位著名作家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陈忠实的《白鹿原》、贾平凹的《废都》并称为陕军四大经典小说。金庸评价为“奇书”,也有评论认为是一本红书。在我看来,作协的确欠了高建群一个茅盾文学奖。</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