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8月14日下午,鄠邑区教科局组织召开校园醇基燃料整治专项工作会议,各相关公、民办学校校(园)长,分管校(园)长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法制安全科科长弋武同志主持,区教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仝展儒同志出席并讲话。</p> <p class="ql-block"> 会上,法制安全科副科长贾建勃同志对近期我区醇基燃料事故和检察机关抽查校园醇基燃料存储、使用问题的相关建议进行了通报,并就学校醇基燃料整治工作做了明确要求:</p><p class="ql-block"> 一是明确整改方向。全区所有使用醇基燃料的学校(使用甲醇40所,标普能源油6所)根据学校基本条件,改造为使用天然气或电能,亦可继续使用甲醇燃料。</p><p class="ql-block"> 二是明确整改要求。继续使用甲醇燃料,必须做到以下几点:</p><p class="ql-block"> 1.燃料须由具备相应资质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的企业供应。2.燃料存储容器须为金属防爆罐,传输管道为不锈管材质。3.金属防爆罐设置尽可能远离教室、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对罐体设置通风、有效的防晒设施,设置警示标志,配备灭火器。4.灶具须为由具备相应资质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企业生产的雾化灶。5.8月25日前,务必整改到位。</p> <p class="ql-block"> 弋武科长要求各相关学校校(园)长必须紧盯醇基燃料整改工作,亲力亲为,高标准完成本次醇基燃料专项整改工作。</p> <p class="ql-block"> 最后,仝展儒同志强调:一是下决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各校园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彻底消除风险隐患。二是严要求推进醇基燃料整治工作。各校园要严格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建立整改台账,销号整改,形成闭环,务必按时限整改到位,上报整改结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