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惠农区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方案》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校小招生入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本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简章,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p> 招生时间 <p class="ql-block"> 2023年8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p> 招生地点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 石嘴山市第二十六小东校区</p> 招生原则 免试就近原则 <p class="ql-block"> 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招生全部按照“免试入学、划片就近”的原则入学,保障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p> 全部纳入选择 <p class="ql-block"> 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深入推进“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落实关爱政策,确保学龄儿童应收尽收。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就近安排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p> 公平公正原则 <p class="ql-block"> 继续落实阳光分班政策,不设尖子班、重点班等,均衡分配师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p> 规定划片范围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57, 181, 74); font-size: 20px;"> 居住在南街街道的新村社区、广西社区、矿务局社区、广东路以北的春晖社区、矿中社区、乐新社区、憩园社区和中街街道的陶瓷社区及煤炭路西北一号井部分片区内的适龄儿童。</span></p> 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 凡属以上片区内居住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p> 招生顺序 <p class="ql-block"> 1.先对户籍在惠农区内且其父母在内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进行统一招生。</p><p class="ql-block"> 2.如学校招生完成后还有空余学位,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惠农区内,但其父母在石嘴山市第二十六小学招生片区内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跟随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父母在惠农区同一户籍上,且在石嘴山市第二十六小学招生片区内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惠农区内,且其父母在石嘴山市第二十六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租住房屋的(需提供无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惠农区内,且其父母在石嘴山市第二十六小学招生片区范围内租住房屋的依次进行补充招生,如无空余学位则由惠农区教育体育局统一进行调剂入学。</p> 报名所需材料 <p class="ql-block"> 1.家长带上孩子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带购房发票)和预防接种证。</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0px; color: rgb(237, 35, 8);">2.有以下情形的还需提供相应材料:</span></p><p class="ql-block">(1)在我校招生范围内租房居住的应提供:房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盖章的正式租赁合同、孩子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和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同时提供水、电、天然气、取暖费缴费单等票据或截图(近三个月)至少两种。(能反映出是租赁人缴纳的)</p><p class="ql-block">(2)已在我校招生范围内购房,但没有房产证的:提供正式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水、电、天然气、取暖费缴费单等票据或截图(近三个月)至少两种。</p> 注意事项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1)以上证件一律提供原件(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抵押合同和银行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及购房发票)。</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 (2)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需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span></p> 咨询电话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b style="font-size: 22px;">13639566339</b></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