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按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原则,现将2023年鸡泽县实验小学一年级招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p> 一、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 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身体健康无特异体质,口齿清楚,听力、视力正常,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p> 二、招生范围 <p class="ql-block"> 鸡泽县好谦路以北,九鼎路以南,椒乡大街以西的县城区域内县统一规划的小区(三街三关户籍的自建房除外)。</p> 三、报名材料及细则 <p class="ql-block"> 1、报名需带材料:户口本(户口本首页、户主户口页、孩子户口页、孩子父母双方户页)、医学出生证明、疫苗接种证(必须接种完,没有接种完的不能入学)、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名下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宅基证、土地使用证等)、购房原始缴款单据和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自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票据。</p><p class="ql-block"> 2、二手房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是县房管部门出具的正式过户手续。二是原房主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缴费票据)、交易中连续流水、房产中介出具的转让合同、契税证明等。有贷款的需提供银行近三个月还款流水、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等有效证件和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自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票。</p><p class="ql-block"> 3、随迁子女资料(父母双方和子女均为鸡泽县外户籍,务工和居住地点在招生区域内):</p><p class="ql-block"> (1)鸡泽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家长务工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双方和子女户口页和居住半年以上的自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票据。</p><p class="ql-block"> (2)经商需提供:鸡泽县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父母双方和子女户口页、父母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和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的自缴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票据。</p><p class="ql-block"> 4、以上符合条件的适龄生是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特困学生的报名时请带相关证件。</p><p class="ql-block"> 5、以上各种证件生效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以前。以上所有证件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并附带适龄儿童的小二寸彩照一张。</p> 四、招生时间 <p class="ql-block"> 报名集中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p><p class="ql-block"> 8月12日:滨河北小区、环保局家属院、邮政家属院、煤建小区、电力小区及民生路以南,会盟大街以东的居民区域。 </p><p class="ql-block"> 8月13日:鑫泽小区、安定小区、鑫鑫花苑、嘉美小区、九鼎小区、鑫盛嘉园及九鼎路以南,民生路以北的居民区域。</p><p class="ql-block"> 8月14日:万和小区、城建小区、实验小学家属院、沁苑小区以及民生路以南,会盟大街以西的居民区域。 </p><p class="ql-block"> 8月15日:二手房居民8月16日:辖区内还没有报名适龄儿童。</p><p class="ql-block"> 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于2023年8月16日结束,过期将无法予以办理,敬请理解。特殊情况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178327069765</p> 五、报名地点 <p class="ql-block"> 一组:明正楼一楼四(2)班</p><p class="ql-block"> 二组:育知楼二(1)班</p><p class="ql-block"> 温馨提示:到校门岗处领取编号,然后按号到相应的报名地点报名。</p> 六、注意事项 <p class="ql-block"> 1、已在其他学校就读一年级的学生禁止报名。</p><p class="ql-block"> 2、要确保证件真实性,学校将协同公安、房管、水电等部门进行核查,如若发现伪造证件或信息不实,取消入学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p><p class="ql-block"> 3、义务阶段资助政策: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p><p class="ql-block"> 声明: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违规招生,请保持警惕,以免上当。感谢您对实验小学工作的支持与配合!</p><p class="ql-block"> 鸡泽县实验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3年8月10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