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四载诉累终化解 诉调合力结硕果</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未央区人民法院通力合作成功化解一起涉众诉讼</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四年五次诉讼,为应对官司这事,我们已是精疲力尽,但没想到这次调解却成为我们解开心结的契机。”当事人发自内心的简短话语,充满了对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的感激之情。近日,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法庭通过多力联调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涉及多家企业和商户、幼儿园的占有保护纠纷案件,不仅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同时也收到了案涉公司双方及商户和幼儿园送来的十一面致谢锦旗。</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四载争议诉累苦</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2014年某商业控股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与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B公司名下的地产以租赁形式抵扣双方间的债务,租赁期限自2014年9月至2043年8月,共计29年。2017年5月A公司将案涉地产出租。2018年1月16日,因B公司未按期履行案外人到期债务,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案涉地产,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简称C公司)竞拍取得案涉地产。2019年9月,A公司起诉案涉地产租户,要求其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将C公司列为第三人。2020年3月13日,C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腾交案涉地产并支付房屋占用费。自此A公司与C公司之间就以租抵债形式的租赁合同能否对抗买卖行为,进行了长达三年的诉讼,案件经历了一审、二审与再审程序,多次的奔波之后,再审法院认定A公司与B公司间存在事实租赁关系,并以“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为由,驳回了C公司的起诉。</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一波三折的诉讼程序结束,但纠纷争端并未停止。2023年年初,A公司再次将C公司诉至未央区人民法院,要求C公司腾交土地,并支付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腾交之日的占用损失费,双方的诉讼之争再次点燃。</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多力联调定纷争</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未央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负责审理案件的未央宫法庭付丽娟法官与法庭负责人郭丽华进行了深入研讨,鉴于该案的复杂性,法庭决定引入擅长商事调解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专家调解员纳入解纷团队,通过多力联调方式,为案件制定专业化调解方案。</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法官和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通过分析案卷,全面了解双方公司多年来的纠纷争议;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理清了双方纠纷的矛盾症结;通过实地走访,对企业现状和案涉地产所牵扯的众多商户及幼儿园的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考量。法官和调解员多次会商认为,这场旷日持久的纠纷产生根源在于前诉虽确定了原告A公司对案涉房产使用、收益的权利,但并未实质平息双方之间多年来的冲突,在被告C公司实际占有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双方无法进行良好沟通,必然产生矛盾纠纷。</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针对双方诉求,调解员透过商业化视角,从商事经营、信誉保障、社会责任等角度出发,结合行业惯例、交易规则,劝导双方理性对待,以达到利益平衡。法官则以案涉土地上的幼儿园腾交问题为切入点,向双方申明百余名幼儿停学可能引发的家庭、社会问题,唤醒企业社会责任。</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经过近两个月的多次调解,最终使原被告找到可接受的调解方案,双方就维护租赁关系达成一致,原告放弃腾交土地的诉求,被告认可并支付原告土地占用损失费。2023年8月8日,在法官和调解员见证下,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书,未央宫法庭随即进行司法确认,作出民事裁定书。历时四年、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连环诉讼案件终于尘埃落定。</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锦旗无声寄深情</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我们在这里办公很多年了,搬迁对我们这些小企业来说影响很大,感谢法院、感谢法官、感谢调解员!”案涉地产的十一家租户得知案件通过调解圆满解决,无需腾交房屋后,高兴地聚拢一起,商量制作了十一面锦旗送给未央宫人民法庭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他们感谢的话语此起彼伏,握着法官和调解员的手久久不放。</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这起案件的调解不仅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为双方多年纠纷画下了圆满和解的句号,真正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同时也保障了案涉地产众多租户的权益,让这些企业免受腾房之扰,既助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本案的调解成功,是法院与专业调解组织紧密协作结出的一个硕果,充分显示出调解在解决诉讼纠纷中的显著作用。</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对于这起连环诉讼来说,固然判决可以依据事实证据分清是非,做出裁判,但由于其复杂性,拿到胜诉判决也存在难以执行的风险,容易导致争议双方解纷成本耗费过多而得不偿失。因此,及时高效解决纠纷是争议双方的共同期待。法官与调解员积极做好双方工作,调解结果由当事人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合意,更易为当事人所接受和自愿履行,实现调解与执行的有机统一,结果可控。当事人通过调解而“相逢一笑泯恩仇”,为当事人之间重建信任提供机会,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双方的友好合作,维护双方当事人的长远利益,最大限度地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结果,促使当事人着眼于未来,以相对平和的方式解决纠纷,有利于避免矛盾激化,实现“案结事了”目标,促进多元解纷的实现。</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调解与诉讼和仲裁相比,诉讼是由法院依司法程序行使审判权解决纠纷,具有一定的对抗性;调解与仲裁同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但仲裁必须遵守相对严格的仲裁程序,并且仲裁结果不由当事人决定,由仲裁庭一裁终局。相比之下,调解程序更加灵活,调解过程基于当事人自愿,调解结果由当事人一致同意而达成合意,可以最大限度地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结果。是实现案结事了,修复社会关系,维护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提升营商环境,彰显法治竞争力的重要体现。</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为企业纾困,为民生护航。未央宫法庭在办案中深度聚焦公正与效率的平衡,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用好多元解纷举措的同时,完善多力联调方法,充分发挥专业调解组织懂行情、知行规的优势,展现多元共治效率高、成本低的实际效果,为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是国家级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设立的首家商事调解组织,自2018年4月15日入驻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以来,通过调解商事纠纷,维护商事主体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于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西安首家与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合作,先后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灞桥区人民法院、雁塔区人民法院、未央区人民法院、西安仲裁委签署了诉调对接、仲调对接合作协议;承办了西安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成功第一案,该调解案对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进行知识产权类案件调解具有里程碑意义,为知识产权类案件诉前调解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具有典型性、示范性;承办了全省行政诉讼调解司法确认第一案,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为此作出了全省第一份行政诉讼调解司法确认《行政裁定书》,这是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带来的新成果,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对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具有里程碑意义,为今后化解行政诉讼积累了宝贵的经验,走出了一条新路子。</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截至2023年6月底,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西安调解室共受理调解案2203件,进入调解程序1070件,调解成功446件,调解成功率41%,受到当事人充分肯定和认可,先后收到当事人赠送的十多面锦旗。连续两年荣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优秀调解室,被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评选为优秀调解组织,有4名调解员荣获优秀调解员和优秀调解秘书荣誉,调解案例连续两年入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典型案例》,在全国和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center;">撰稿:周莹 编辑:西安调解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