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靖宇县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3年杨靖宇小学一年级计划设4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招收新生180人。现对招生条件具体要求如下:</p> 招生对象、规定及时间 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 年龄要求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在本学区内常住的适龄儿童。</p> 招生规定 <p class="ql-block"> 1.适龄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一致的本学区内适龄儿童。</p><p class="ql-block">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学区无住房,该适龄儿童与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一致,且该儿童至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从未迁移,实际居住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本学区的。</p><p class="ql-block"> 3.其他情况如因拆迁、开发纠纷等原因不能提供房照的;买卖房屋没有过户的;在杨靖宇小学学区内租住房屋的。</p> 招生时间 <p class="ql-block">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2023年8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8月15日上午8:00-11:00,在杨靖宇小学校门口排队报名。(注:家长不用提前到校排队等候,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入学资格)</p> 证件审核要求 <p class="ql-block"> 1.家长需提供学生及监护人双方户口、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监护人姓名与房产证姓名一致)。可直接登记报名。房照在银行抵押的,需要提供房照复印件、抵押证明(证明上需有银行公章、负责人签字、签字人必须注明职位)及户口原件、复印件,方可进行登记报名。如因拆迁、开发纠纷等原因不能提供房照的,家长需提供拆迁合同、社区证明(证明上需有社区公章、社区主任签字)、户口原件,有详细地址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票据一份。经到相关部门核实后与事实相符的方可登记报名。不能提供房照的,需提供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合同、收据上的房主需为学生父母本人)及户口原件、复印件,经核实后方可进行登记报名。(以上属于规定1)</p><p class="ql-block"> 2.祖孙同住本学区适龄儿童需提供学生及监护人双方户口、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监护人姓名与房产证姓名一致)学生疫苗接种证。(属于规定2)</p><p class="ql-block"> 3.在杨靖宇小学学区内租住房屋的,需持户口原件、复印件,租房协议,户主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社区证明等报名,(属于规定3) </p><p class="ql-block"> 特别声明:家长所提供的房照、户口等相关证件,学校将到当地房地产管理中心、社区、银行、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如有伪造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后果自负。 </p> 接收要求 <p class="ql-block"> 1.证件审核完成后,公布符合条件学生名单。</p><p class="ql-block"> 2.顺次招生后还有空余学位,采取顺次公开摇号方式再次招收下一批次学生(摇号时间另行通知),摇号抽中学生名单写入杨靖宇小学新生名单,未抽中学生由学校汇总报送教育局教育科,根据适龄儿童实际住址、周边学校布局等情况统筹安排入学。</p> 公示方式 <p class="ql-block"> 经审核确定的新生名单,将在校门口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在公示期内持身份证实名举报,一经核实,将取消违规学生在杨靖宇小学入学资格。公示时间:2023年8月16日-18日举报电话:13596719629 18343937727</p> 阳光分班时间 <p class="ql-block"> 经公示后备确定为符合杨靖宇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新学期开学由家长带学生到校进行阳光分班。(阳光分班时间时间为8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p><p class="ql-block"> </p> 学区分布图 学校风采 <p class="ql-block"> 靖宇县杨靖宇小学2023年8月9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