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靖宇县教育局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2023年育红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180人,4个教学班,每班45人。现对招生条件具体要求如下:</p> 招生规定及时间 <p class="ql-block">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内的小学报名。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p><p class="ql-block"> 城区小学按照《靖宇县城镇小学学区分布图》(附件1)(靖教字【2011】2号),依据“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接收适龄儿童入学。</p><p class="ql-block"> (一)招生规定</p><p class="ql-block"> 1.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学区内的。</p><p class="ql-block">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地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从未迁移,实际居住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学区内的。</p><p class="ql-block"> 3.其他情况如因拆迁、开发纠纷等原因不能提供房照的;买卖房屋没有过户的;在育红小学学区内租住房屋的。</p><p class="ql-block"> 4.特殊群体:随迁子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特殊优抚对象和其他群体,按照相关规定执行。</p><p class="ql-block"> (二)招生时间</p><p class="ql-block"> 凡符合招生条件的,请于2023年8月1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00;8月15日上午8:00—11:00到育红小学二楼教导处报名。在学校门卫领取报名号,按顺序进行报名。<b>(温馨提示:请按时报名,无需提前排队,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入学资格)</b></p> 证件审核要求 <p class="ql-block"> 1.家长需提供学生及监护人双方户口、房产证原件。监护人户口姓名与房产证姓名相符,可直接登记报名;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要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抵押证明(证明上需有银行公章、负责人签字、签字人必须注明职位)及户口原件,方可进行登记报名。(属于规定1)</p><p class="ql-block"> 2.适龄儿童父母在本地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及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且户籍从未迁移,实际居住地址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一致,且在学区内的。(属于规定2)</p><p class="ql-block"> 3.如因拆迁、开发纠纷等原因不能提供房照的,监护人需提供拆迁合同、社区证明(证明上需有社区公章、社区主任签字)、户口原件,有详细地址的水费、电费、取暖费的票据(一张即可),经相关部门核实后与事实相符的方可登记报名;不能提供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合同、收据上的房主需为学生监护人本人)及户口,经核实后方可进行登记报名;在育红小学学区内租住房屋的,需持户口原件、租房协议(含户主房产证原件)、营业执照、社区证明等可报名。(属于规定3)</p><p class="ql-block"> 证件审核完成后,公布符合条件学生名单。如出现其他情况由学校汇总报教育局教育科,根据适龄儿童实际住址、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招生实际统筹安排入学。</p> 公示要求 <p class="ql-block"> 经审核确定的新生名单,将在校门口公示,社会监督,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凭身份证实名举报,一经核实,将取消被举报者在育红小学的入学资格。</p><p class="ql-block">公示时间:2023年8月16日—18日</p><p class="ql-block">监督电话:7224922 13943963963</p> 阳光分班 <p class="ql-block"> 经公示后被确定为符合育红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带领到校进行阳光分班。(阳光分班时间为8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p><p class="ql-block">咨询电话:13843973927 13943963630</p> 学区分布图 学校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