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富县北教场小学2023年秋新生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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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23〕14号)和《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延市教招〔2023〕17号),根据《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lt;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实施方案&gt;的通知》(富政办发〔2014〕96号)和(富政办发〔2018〕60号)精神,结合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义务教育(学前)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富教科体发[2023]7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新生招生事宜安排如下。</p> 领  导  小  组 <p class="ql-block">组 长:马宏雄</p><p class="ql-block">副组长:徐传斌 </p><p class="ql-block">成 员:庞 龙 吴海军 王 剑 袁建文及教师代表。</p> 基  本  原  则 <p class="ql-block">  1.坚持“两个一致为主、户籍和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两个一致”即适龄少年儿童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户主)且在同一户口薄上;适龄少年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p><p class="ql-block"> 2.坚持“划片招生、尊重历史、就近免试”的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因城区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造成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住房产权不一致,学校将依据招生计划、学位情况和入学需求统筹考虑。</p><p class="ql-block">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入学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学校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p><p class="ql-block"> 4.坚持公民同招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p> 招  生  名  额 <p class="ql-block">  225名。(设立5个教学班,每班45名)</p> 年  龄  界  限 <p class="ql-block">  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p> 学  区  划  分 <p class="ql-block">  东北至十五里铺(包括十五里铺),西至窑沟(不包括窑沟),南至北教场大桥头,北至莲花池(包括莲花池)。</p> 时  间  安  排 <p class="ql-block">  1.政策宣传(2023年8月5日---8月9日);通过告家长书、美篇和公众平台等形式进行宣传。</p><p class="ql-block"> 2.发布公告(2023年8月5日);学校周边及招生区域醒目处张贴公告。</p><p class="ql-block"> 3.申请登记(2023年8月10日---8月16日);随时关注北教场小学招生公告,如实、按时向学区学校提交材料。</p><p class="ql-block"> 4.信息核查(2023年8月17日---8月22日);由招生领导小组到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社区、房产管理等部门进行信息核查,分类整理汇总。如适龄少年儿童及其监护人所提供的消息、证件与实际不符,学校取消其在该校入学资格。</p><p class="ql-block"> 5.拟录学生(2023年8月23日---8月25日)对拟录取学生进行公示,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入学时间。按照“两个一致为主、户籍和住房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商铺、商业门面房、储藏室、车库、地下室、厂房等其他非居房产,不作为学生入学的房产依据。</p><p class="ql-block"> 6.注册及入学教育(8月26日---8月27日)。</p> 登  记  程  序 <p class="ql-block">  1.第一批次世居户(2023年8月10日):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并且世代居住在学区内。</p><p class="ql-block"> 资格审查证件:①全家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②房屋(土地证)产权证明(原件与复印件);③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④水、电、气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手机电子缴费的需将缴费信息截屏打印进行登记。登记后将留存户口本再次与城关派出所对户口本的真伪予以核实,对存在问题的户口本学校将电话予以通知,<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本批次逾期一律不延期办理。</b></p><p class="ql-block"> 2.第二批次迁入户(2023年8月11日):新生符合“两个一致”条件,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新生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且房产地址在学区内。</p><p class="ql-block"> 资格审查证件:①全家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②房屋(土地证)产权证明(原件与复印件);③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④水、电、气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手机电子缴费的需将缴费信息截屏打印进行登记。注明:迁入户在2022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迁入本学区居民,并且提供1-4项证明材料,<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本批次逾期一律不延期办理。</b> </p><p class="ql-block"> 3.第三批次购房户①(2023年8月12日-13日):新生在学区内户籍、学区内有房产(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不一致),即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新生户籍地址与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不一致,但房产地址在学区内,<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本批次逾期一律不延期办理。 </b></p><p class="ql-block"> 资格审查证件:①全家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②房屋产权证明及购房缴款发票(原件与复印件);③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④水、电、电视开户及缴费票据、燃气使用证件及缴费票据、物业费缴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手机电子缴费的需将缴费信息截屏打印进行登记。分三步进行登记:第一步:统计摸底入住满5年以上者;第二步:统计摸底入住满3年以上者;第三步:统计摸底入住满1年以上者。 </p><p class="ql-block"> 4.第四批次购房户②(2023年8月14日):学区内户籍(学区内无房产)和学区内有房产(户籍不在学区内),<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本批次逾期一律不延期办理 。</b> </p><p class="ql-block"> 资格审查证件:①全家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②房屋产权证明及购房缴款发票(原件与复印件);③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④水、电、电视开户及缴费票据、燃气使用证件及缴费票据、物业费缴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手机电子缴费的需将缴费信息截屏打印进行登记。分三步进行登记:第一步:统计摸底入住满5年以上者;第二步:统计摸底入住满3年以上者;第三步:统计摸底入住满1年以上者,<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本批次逾期一律不延期办理。</b></p><p class="ql-block"> 5.第五批次个体经营(2023年8月15日)。</p><p class="ql-block"> 资格审查证件:①全家户口薄(原件与复印件);②营业执照正副本及税务登记(原件与复印件);③新生监护人在学区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④父母双方(监护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⑤在学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固定的地址、有租赁合同、有固定门头、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有营业卫生许可证等。经营户学校将采取实地核查确认,依据学位及经营年限依次登记,经营不满一年的不予登记,如有虚假,不予以摸底登记,<b style="color: rgb(237, 35, 8);">本批次逾期一律不延期办理。</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 rgb(237, 35, 8);"> 温馨提示:按照录取批次学位数报满为止。</b></p><p class="ql-block"> 6.特别说明:摸底登记顺序依次为:<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第一批次:世居户</span>(即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并世代居住在学区内)。<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第二批次:迁入户</span>(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新生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且房产地址在学区内)。<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第三批次:购房户</span>(学区内户籍,学区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即新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具有学区内户籍且在同一个户口薄上,房产地址也在学区内,户籍地址与其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第四批次:购房户</span>(即监护人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有房产的适龄儿童)。<span style="color: rgb(237, 35, 8);">第五批次:经营户</span>(户籍不在学区内,监护人在学区内有门店经营的适龄儿童),学校将根据录取批次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录取学生确定后将按照招录批次分类予以公示。家长来校登记审核程序:(1)初步审查→条件审核→填写入学登记表(张贴照片)→录入信息。(2)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必须将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学生信息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两份),其余材料复印一份。(3)材料上交:所有材料将原件、复印件分开装入一个档案袋,并在袋外注明袋内材料名称及家长姓名、电话、工作单位(档案袋自备)。(4)对符合条件的学生8月27日上午8:00带学生的“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复印件”、“疾病预防接种证明”按照学校公布班级到班主任处报名注册。(5)8月17日-22日学校将组织人员入户核查学生户口信息、房产信息和经商信息。</p> 注  意  事  项 <p class="ql-block">  1.根据登记程序提交资料家长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入校园自觉排队,到指定位置进行资料登记。</p><p class="ql-block"> 2.进入校园后爱护校园设施,爱护公共卫生,不吸烟、不吵嚷、不乱扔果皮纸屑、不践踏草坪;任何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校园。</p><p class="ql-block"> 3.从安全角度考虑,一年级新生不允许在“托管中心”寄住,开学后将于一年级家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安全监管责任。</p><p class="ql-block"> 4.一年级新生信息将直接录入“全国学籍管理系统”,将做为学生小学阶段、中学阶段、高中阶段的永久学籍信息,任何人都将无法更改,特提醒广大家长一定不能提供虚假信息,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学生,经查实,预以清退。</p><p class="ql-block"> 5.一年级新生报名前,需到当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由接种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p><p class="ql-block"> 6.请广大家长务必注意时限及要求,保持电话畅通,逾期一律不予办理。</p><p class="ql-block"> 7.2023年8月10日-15日摸底登记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p><p class="ql-block"> 8.报名注册时每人带两张二寸学生彩色照片。</p><p class="ql-block"> 9.咨询电话:0911---3219295举报电话:0911---322374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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