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惠中心幼儿园关于公布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行为举报投诉电话的公告

高陵教育

<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广大师幼积极举报各类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行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现我园就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行为举报投诉方式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p> <p class="ql-block">一、投诉受理范围</p><p class="ql-block"> 根据《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可以举报投诉:</p><p class="ql-block">(一)未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p><p class="ql-block">(二)未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管理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类别、数量、去向等情况;</p><p class="ql-block">(三)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在投放点张贴分类标准、指南等图文资料,派发宣传品,指导投放人分类投放;</p><p class="ql-block">(四)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和整洁,出现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未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充;</p><p class="ql-block">(五)未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p><p class="ql-block">(六)未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p><p class="ql-block">(七)餐饮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理的。</p> <p class="ql-block">二、投诉举报须知</p><p class="ql-block">(一)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p><p class="ql-block">(二)对受理的举报投诉,将依照相关规定为举报人保密,实行从快办理,并及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p><p class="ql-block">三、投诉举报方式</p><p class="ql-block">举报投诉电话:029-86913405</p> <p class="ql-block">  垃圾分类不是一蹴而就的”,关键还是要积极宣传环保理念,鼓励广大师幼家长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应该从每一个家庭进行源头改变,将环境保护的理念根植进自己的生活,共同为我们高陵区环境保护而努力。</p>

垃圾

分类

举报

投诉

生活

西安市

收集

管理条例

投放

师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