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法国香皂进口货代,代理进口清关【通关监管科普】

上海卓鹰报关报检

<h1> 进口法国香皂进口货代,代理进口清关【通关监管科普】 </h1> <p> <br> 香皂一般为固体块状产品,但也有膏状和液体产品。香皂的使用对象不同于洗衣皂,它一般是针对人体的皮肤,比如洗手、洗脸和洗澡等。香皂的品种繁多,包括透明皂、不透明皂、半透明皂,还有些特殊基质的肥皂如皂片、块状不透明皂、皂膏/皂糊和皂粉、皂液。<br> 进口香皂收货人所需具备资质<br> A.进出口经营范围<br> B.海关&检验检疫注册登记<br> C.香皂经营范围<br> D.签约电子口岸无纸化<br> PS:除了进口香皂,剃须膏,牙膏等产品,其余香皂均须做好香皂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香皂卫生许可批件方可进行申报 </p> <p> 进口香皂一般流程为:<br> 注册香皂备案电子信息凭证或者香皂卫生许可批件——国外备货——准备资料——发运(空运/海运)——报关——查验(如发生)——抽检(如发生)——贴好中文标签——出具国内检验检疫证明——合法销售 </p> <p> 目前报关方便相对比较简单,提供批件电子版和产地证或者自由销售证明之一,无需做标签备案,其余准备常规单证正常申报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如成分含量中有濒危成分,需要额外办理允许进口证明书方可进口! </p> <p> 一般进口香皂客户关注的问题:<br> ①香皂收货人企业需要什么特别资质么?<br> ②香皂海关查验了企业应该怎么配合?<br> ③香皂一般贸易征税税率?<br> ④香皂整体的物流成分费用核算?<br> ⑤香皂清关报关时效和时间点?<br> ⑥香皂海关申报等其他问题<br> ⑦进口香皂如何向海关申报<br> ⑧进口香皂中文标签哪个环节黏贴查验 </p> <p> <br> 进口香皂申报注意要点:<br> 1.进口香皂报关申报时需在报关单“产品资质”代码栏选择证件代码“526-进口(非)特殊用途香皂行政许可批件”,并在“许可证编号”栏中录入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的进口香皂行政许可批件或备案凭证号。型号、半成品、试用装等信息录入在“规格型号”项下的申报要素“其他”中。<br> 2.《进口特殊用途香皂行政许可批件》的有效期限为5年,有效期届满的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延续注册后方可进口。<br> 3.自2022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取消进口香皂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br> 4.列入海关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但国家没有实施行政许可或者备案的产品,应当提供下列材料:<br> (1)具有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br> (2)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br> 5.销售包装香皂成品,应当提交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标签及翻译件。非销售包装的香皂成品,应当提供包括产品的名称、重量、数量、规格、产地、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加工包装的目的地名名称、工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br> 6.进口香皂在取得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之前,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或者认可的场所,未经海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离、销售、使用。 </p> <p> </p> <p> 本文《进口法国香皂进口货代,代理进口清关【通关监管科普】》由我司司雅盈供应链/上海卓鹰发布,转载请声明!<br> 我司雅盈供应链隶属于上海卓鹰清关——提供海外提供|空运海运|进口清关|进口报关|代理报关|清关代理|进口货代|进口代理|外贸代理|国内派送|保税仓储服务,是靠谱的上海报关公司|上海清关公司|上海货代公司|上海保税仓储公司|进口审价查验手续,进口清关放心托付之一。<br> 我司一般操作进口的国家和地区如下:中国台湾、日本、韩国、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泰国、新加坡、印度、斯里兰卡、澳洲。新西兰、德国、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匈牙利、拉脱维亚、希腊、美国、加拿大等。<br> 知识拓展:<br> 海关监管方式代码和适用范围之海关处理货物 一、定义及代码 海关处理货物是指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的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溢卸货物、放弃进口货物,以及走私违规案件查处的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9639”,简称“海关处理货物”。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方式适用以下定义的货物: (一)超期未报关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进口货物。 超期未报关货物还包括保税货物、暂时进口货物超过规定的期限3个月,未向海关办理复运出境或者其他有关手续,以及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超过规定的期限3个月,未运输出境,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二)误卸、溢卸货物,是指未列入进境运输工具载货清单、运单申报进境的误卸或者溢卸的货物,运输工具负责人或进口货物收货人未向海关办理退运出境或申报进口手续,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进口货物。 (三)放弃进口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的进口货物。 (四)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进口货物属于危险品或者鲜活、易腐、易烂、易失效、易变质、易贬值等不宜长期保存的货物的,海关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五)进出境物品所有人声明放弃的物品,在海关规定期限内未办理海关手续或者无人认领的物品,以及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邮递物品,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六)走私违法案件予以没收,由海关依法变卖处理的货物。 无原始报关单的后续补税 无原始报关单的后续补税是指无法获得原始报关单的后续退补税货物,包括调查、稽查补税及审价、归类等各种原因的后续退补税货物。 本监管方式代码为“9700”,简称“后续补税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