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1.教师对课程的专业自主权
</p><p class="ql-block"> 学校课程领导依赖于教师课程权力意识的觉醒。课程领导全是教师专业自主权的核心。无论教师多么试图忠实执行源自国家和地方的官方课程指令,教师对课程的改变是不可避免的。教师是课程的“体现者”。此“体现”过程即对课程的改变过程。既然如何,教师应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和学生的发展需求,自觉而主动的对包括官方课程在内的一切课程进行调适与创生。学校中的一切课程首先是“教师课程”,教师的经验与思想具有课程意义。
</p><p class="ql-block"> 事实上,从国家课程到地方再到学校,是课程权力逐步扩大的过程,每一级的课程权力融合、发展了上一级的权力。对教师而言,因其直接面对每一个学生,又充分理解了国家和地方的课程愿景与要求,其课程权力最包容、最广大、最具体、最直接。
</p><p class="ql-block"> 每一个教师必须充分理解国家和地方的课程政策、法规与文件,包括课程方案、课程标准、教科书等,这既有助于教师明确课程领导的方向、价值追求和实施策略,又能够使教师的课程创新具有法律与法规的依据和保障。</p> <p class="ql-block"> 2.“三级课程”
</p><p class="ql-block"> 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之间使层层具体化、不断深化、有机统一的关系。具体到每一个学校,则只有一类课程,即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包括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一是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的校本化实施和创生;二是打上更鲜活学校文化烙印的学校特色课程。每一所学校均应实施国家与地方课程,这才是学校课程领导的主体内容。</p> <p class="ql-block"> 3.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纲要
</p><p class="ql-block"> 每一所学校形成自己的独特课程体系,这既是学校课程领导水平的标志,又是学校专业化的核心内涵。该体系的最上位构成是学校课程方案。
</p><p class="ql-block"> 每一个教师都应形成自己的课程纲要。课程大纲是动态发展的,要根据教师的专业特点和学生的学习需要持续更新与发展。
</p><p class="ql-block"> 每一所学校简明实用的学校课程方案与每一个教师特色鲜明的课程纲要,是学校课程领导专业化水平的基本标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