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北京大学校徽标志设计的寓意是以人为本,对人的价值、尊严、个性与创造精神进行肯定与张扬的表现。校徽的象征意义在于,北大当肩负开启民智的重大使命。</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标志说明:鲁迅设计的北大校徽造型是中国传统的瓦当形象,简洁的轮廓给人现代的感觉。“北大”两个篆字上下排列,上部的“北”字是背对背侧立的两个人像,下部的“大”字是一个正面站立的人像,有如一人背负二人,构成了“三人成众”的意象。鲁迅用“北大”两个字做成了一具形象的脊梁骨,借此希望北京大学毕业生成为国家民主与进步的脊梁。1916年12月起,蔡元培出任北京大学校长,次年蔡即请鲁迅为之设计校徽。鲁迅于8月7日将设计完竣的校徽。2007年,北京大学成立了北京大学标识管理办公室,对学校形象标识的使用进行规范管理,将“北京大学”、“北大”、“燕园”、“未名”、“PKU”以及北大标志等注册为商标。并对外声明“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北京大学的授权许可,不得在任何商品、场合以任何方式使用上述字样和标志,否则即构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