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沙坡头区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p> 一、招生范围 <p class="ql-block"> 鼓楼西街以北、鼓楼北街以西、新墩路(沙姚线)以东、铁路线以南范围居住的适龄儿童;颐和家园、城北村、八字渠村居住的适龄儿童。</p> 二、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 2023年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p> 三、入学条件及提供资料 <p class="ql-block"> 1.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及自有住房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自建住房的宅基地证。</p><p class="ql-block"> 2.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名下持有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未取得住建部门发放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购买房屋备案时间在报名入学前的自有住房。</p><p class="ql-block"> 3.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名下持有因拆迁安置的安置性住房(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及其他费用票据)。</p><p class="ql-block"> 4.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名下持有从拆迁户手中购买的安置性住房(原安置房房主拆迁安置协议、购房合同、备案材料,并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等)。</p><p class="ql-block"> 5.应入学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居住的由住建部门分配安置的廉租房、公租房,提供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公租房或廉租房的租房合同以及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等。</p><p class="ql-block"> 6.房屋所有人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入学者与房屋所有者必须是父子或母子关系,旁系和隔代关系不能作为入学依据)。</p><p class="ql-block"> 7.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租住或租房经商,由监护人提供租房合同和6个月以上的水、电、物业费票据等。</p><p class="ql-block"> 8.应入学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学校服务区内居住,具有户口证明,租住房一年以上的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提供租房合同和不少于6个月的水、电、物业费票据等。</p><p class="ql-block"> 符合以上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和孩子按时报名。</p> 四、报名时间 <p class="ql-block"> 2023年7月28日-7月29日(两天 ) </p><p class="ql-block"> 上午:8:30-12:00 </p><p class="ql-block"> 下午:14:30-18:00 </p> 五、报名地点 <p class="ql-block"> 中卫市第二小学报名处</p> 六、温馨提示 <p class="ql-block"> 1.因学校北门口施工,请各位家长从学校东门有序进入校园报名。</p><p class="ql-block"> 2.凡在我校招生范围内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会接收,家长无需提前排队。登记的电话必须是监管孩子的家长手机号,手机务必保持畅通,以便接收学校通知和信息。</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中卫市第二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3年7月24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