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小友子是我的堂弟,是五叔家年龄最小的孩子。之所以叫小友子,不仅仅是家里年龄最小,而且身材也瘦小,只有一米五多点,更有小鼻子,小眼睛,尖下壳,兜兜齿,整个一小巧玲珑的典范。小友子人如其名,为人善良,亲和,和谁都能处得来。我考上师范学校上学时,曾经在五叔家居住半个学期,可能是来自农村的缘故吧,和堂哥、堂姐处得并不十分融洽,倒是和最小的堂弟,相处得如鱼得水。也许是因为年龄小,城乡观念没那么强烈,也许对我这个土坷垃里飞出来的“凤凰男”有点崇拜吧,总之,在五叔家生活的半年中,我和小友子结下了深厚的兄弟情义。</p> <p class="ql-block"> 自打从五叔家搬进学校宿舍楼以后,因为学习,恋爱,到回乡参加工作,直至成家,立业,娶妻,生子,始终忙于养家糊口,为安身立命而奔波,和五叔一家的联系几乎中断。这期间,五叔、五婶两位老人家相继辞世,我都没有得到任何消息,以至于因为没能送老人家最后一程,多年来一直耿耿于怀。当我离开教育岗位,辗转到检察机关工作后,信息渠道比以前畅通了一些,陆续得到小友子的消息,心情不由得沉重起来。没想到重情重义的小友子兄弟,就因为一个“情”字,居然两次蹲局子,踩缝纫机,其悲惨境遇,令人扼腕唏嘘……</p> <p class="ql-block"> 小友子因为学习成绩不好,初中毕业就开始混社会了。十八岁那年,因为爱上了美丽的姑娘上官珠,就天天跟着人家身后转,本来伶牙俐齿的一个人,面对心爱的姑娘,竟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了,只知道嘿嘿傻笑。开始上官珠见他这么痴情,还对他蛮有好感的,也曾跟他出双入对,卿卿我我了一阵子。后来由于长相悬殊,上官珠个头高挑,皮肤白皙,眼似秋水,面若挑花,小友子身材矮小,皮肤黧黑;上官珠家境殷实,父亲是亚麻厂车间主任,小友子家境贫寒,我五叔只是木器厂的更夫,上官家长认为不门当户对,表示了强烈反对。上官珠也开始疏远小友子,放鸽子,闭门羹,冷言冷语,什么手段都用上了,小友子为情所困,居然毫无觉察,还是一如既往,天天找上门倾情厮守。</p> <p class="ql-block"> 后来上官珠有了新欢,小友子也毫无觉察,不知道收手,新欢恨得牙痒痒。新欢与上官珠的哥哥合谋,利用小友子不胜酒力,喝点酒就满脸通红,不省人事的弱点,把小友子花言巧语约到饭店,将其灌得酩酊大醉,然后扒光其衣服,放倒在上官珠家门口,又故意将上官珠打扮成衣冠不整,受人侵犯的样子。然后上官珠的哥哥打电话报警,告小友子强奸了上官珠,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见现场酒气熏天,一片狼藉,又有上官珠哭天抹泪,衣冠散乱,民警心里已经认同了强奸犯罪事实的存在。将小友子带到派出所,其依然不省人事,第二天讯问其强奸的经过,他大脑一片空白,酒后什么都不记得了。上官珠一口咬定小友子强奸,又有其新欢和哥哥的证言,加上警察目睹的“强奸现场”,公检法一致认定强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处小友子有期徒刑三年,押解冯屯监狱执行。</p> <p class="ql-block"> 小友子这次犯案,是堂哥向我转述的,案卷里具体如何记载的,小友子如何供述,上官珠怎样陈述,上官珠的哥哥和新欢又如何证实的,我不得而知。仅从我当时从检八年的办案实践分析,从表面上看,强奸犯罪证据确凿,有被害人陈述,有作案现场勘查佐证,还有目击证人证实,这对于强奸犯罪来说,证据已经够全面了,虽然缺了罪犯的完整作案供述,但瑕不掩瑜,你醉酒失忆,被害人、证人和现场帮你还原了整个犯罪过程,所以认定小友子强奸犯罪成立,有理有据。难道案件就没有可疑之处吗?当然有!小友子在哪儿喝的酒?跟谁一起喝的酒?他这种沾酒即醉的人,如何到的现场?一个不省人事的人,怎么去实施强奸行为?一个大脑丧失了支配意识的人,别说去强奸,就是想强奸,都不可能做到!如何验证我的分析:给小友子做一个简单的醉酒侦查试验,一切就可以真相大白。堂哥听了我的分析,认为确有道理;但事已至此,要想翻案,推翻公检法三家的一致认定,比登天都难……还是算了,认倒霉吧。</p> <p class="ql-block"> 小友子的第一次入狱,我虽有疑虑,腹诽颇多,但考虑到自己仅仅是个检察官助理,羽翼尚未丰满;小友子系过敏体质,百口莫辩;主事的堂哥又是忍辱负重,打牙往肚子里咽的态度,所以只好作罢。和第一次情形不同,小友子的第二次入狱,我事先是知道的。那时候我已经是起诉科科长,志得意满,主掌一方刑律,自觉可以和不法分子掰一掰手腕。那是小友子出狱后的第三个年头,机缘巧合,他又运犯桃花,交了个护士女友,就是现在的老婆。五叔家就在龙沙公园后身居住,一天傍晚,小友子下班回家,正遇见两个小混混在调戏女孩子,小友子正义感爆棚,上前就和小混混厮打起来——女孩子倒是成功脱身了,身材矮小的小友子却被揍了个生活不能自理,右胳膊骨折了。心地善良的女孩子——周孝娣并没有跑远,她躲在树影下,见小混混逃走了,急忙回来察看见义勇为者,并和附近赶来的群众一起将小友子送到了公安医院——周孝娣上班的地方。</p> <p class="ql-block">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小友子身体结实,也住院整整一个月。周孝娣长得浓眉大眼,为人诚恳、朴实,懂得感恩,在小友子住院期间,不管上班还是下班,一直陪护着小友子,一来二去,二人情愫萌生,花好月圆,人还没出院,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这可激怒了小周的爸爸,市委秘书长周志南,因为周大秘书长早就给女儿物色好了乘龙快婿,现役副连职军官赖青云。他在等女儿陪护完了小无赖——他把见义勇为的小友子视为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好向女儿提亲。当他发现女儿和小无赖谈起了恋爱,当即大发雷霆:“我已经给你找好了女婿,等赖青云探亲回来,你们就结婚!”不管女儿愿不愿意,周志南强行让女儿和赖青云见了面,然后利用职权帮两人领取了结婚证,并派人将女儿看护起来,直到二人拜堂成亲。后来赖青云探亲后归队,周孝娣从家里逃了出来,和小友子两个人私奔了。因为这件事,整个市委大院议论纷纷,有批评周志南老封建,包办儿女婚姻,有嘲笑周孝娣不自重,找了个强奸犯,有为赖青云鸣不平,竟被小混混带了绿帽子。为了挽回自己的面子,周志南恼羞成怒,直接向公安局告发小友子破坏军婚,公安局不敢怠慢,撒下人去到处抓小友子。</p> <p class="ql-block"> 小友子和小周伉俪二人找到我咨询,小友子的行为算不算破坏军婚。我说:“你和周孝娣恋爱在先,国家法律保护婚姻自主,恋爱自由,你俩在一起完全出于自愿,当然是合法的;赖青云和周孝娣属于封建家长式包办婚姻,违背妇女意愿,领取结婚证也没有到场,属于违法婚姻,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所以,你们不构成破坏军婚罪。”我自信满满地通过派出所的好朋友王警官(去世),将小友子和周孝娣两人隐匿起来,然后让王警官给周孝娣制作笔录,讲述和小友子的自由恋爱经过和被父亲包办同赖青云非法领取结婚证的过程。笔录完成后交给市区办案机关,我以为办案单位收到周孝娣本人的笔录,了解事情的真相后,就应当放弃对小友子的追捕。我还是把事情想简单了,不到一个星期,堂哥给我打电话,说小友子被办案机关抓走了,我很生气,刚要质问王警官是怎么回事,王警官电话打过来了:“兄弟!对不住啊,市局向我施压,如果我不交出来小友子,就扒我的皮!你知道,俺家你嫂子没工作,你侄儿又智障,我要丢了饭碗,我们这个家就没活路了……”我放下电话,心想:周大秘书长手伸得够长啊……这时,我们检察长找我,传达区委政法委指示:“不得干扰其他政法机关办案,否则,将会受到党纪处分!”此时,我真象斗败了的公鸡,耷拉下脑袋,感到了深深地无助。小时候看日本电影《追捕》,对检察官杜丘冬人为破案不得不装疯卖傻,还不能理解,亲眼目睹了小友子二进宫的过程,算是对杜丘的做法,有了很深的感触:身为一名基层检察官,别说掀翻,即使与那些既得利益者相抗衡,何其难哉!此时,堂哥也从市里赶过来劝我:“咱们小门小户的,胳膊拧不过大腿!还是那句话,咱们认栽!”</p> <p class="ql-block"> 就这样,在周大秘书长的操纵下,法院以破坏军婚罪,又判处小友子有期徒刑三年。这个结果等于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我还是太自以为是了,觉得自己懂点法律,就可以依法保障亲友,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看来,要想达到这个目的,恐怕任重而道远啊。这之后,又过去了若干年,我没再见到小友子。我想见到他,想了解他生活的现状;可我又怕见到他,怕他会遇到什么难事,而我又帮助不了他,保护不了他,只落得自己徒然伤悲!好在这一切都成为了过去,小友子出狱后,周孝娣在监狱大门外迎接了他,拥抱了他!小友子服刑期间,周孝娣和赖青云结束了无爱的婚姻,发誓此生就是吃糠咽菜,流落街头,也会和小友子永远在一起!如今,他们爱情的结晶——他们的女儿已经上了高中,周孝娣还在医院上班,小友子居家给女儿做饭,陪读,安心做家庭妇男;只有小周休班时,他才抽空拿起鱼竿,到龙沙公园夜钓,为母女俩改善伙食。早已退休了的周大秘书长,强势了大半生,白毛皓首之年,也接纳了这庄历尽磨难,而痴心不改的秦晋佳偶。</p><p class="ql-block"> 小友子是不幸的,前半生遇人不淑,屡遭厄运;小友子又是幸运的,后半生矢志不渝,苦尽甘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