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安全出行——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交通安全倡议书

曾璇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亲爱的家长、同学们:</p><p class="ql-block">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是大家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更是大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目前在校学生个别存在违法驾驶二轮机动车上下学现象较多,且存在超载、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为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现特发此倡议书。</p><p class="ql-block"> 1.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接受学校、交警等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p><p class="ql-block"> 2.走路要走人行道或靠路右边行走,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过马路时一停二看三通过,不突然横穿马路。</p><p class="ql-block"> 3.12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行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下学生严禁骑行电动车、不得骑车带人。</p><p class="ql-block"> 4.不在公路上、停放车辆的周围或车辆盲区玩耍打闹,不穿旱冰鞋,不骑平衡车上马路。</p><p class="ql-block"> 5.不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超速或者车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nbsp;</p><p class="ql-block"> 6.骑电动二轮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杜绝超载、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p><p class="ql-block">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机动车需年满18周岁并取得驾驶史证,未成年在校学生驾驶二二轮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多重交通安全隐患,影响交通安全秩序的同时,也威胁到未成年人的健康安全成长。为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希望家长也教育孩子注意交通安全,同学校一起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确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nbsp;</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 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赣州市技工学校</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2023年7月18日</p><p class="ql-block"><br></p>

交通安全

安全

驾驶

赣州市

交通

周岁

二轮

超速

超载

佩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