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根据《东兴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p> 一、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2017年3月1日之前出生满6岁半的儿童(已入读小学的不得再次报读一年级)。</p> 二、招生范围 <p class="ql-block">北仑大道以南【门牌号为双号(116号—350号)】,黄花岗路以西【门牌号为双号(26号—100号)】,新华路以东【门牌号为双号(2号—218号),含建设街、木栏街、电线街的适龄儿童,以及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p> 三、计划招生人数 <p class="ql-block">计划开设6个教学班,招收270人。</p> 四、入学报名办法 <p class="ql-block"> (一)入学类型及材料提交。</p><p class="ql-block"> 一类:户口及家庭住房均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入学儿童。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有效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若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p><p class="ql-block"> 二类:家庭住房在服务范围内、户口不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入学儿童。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有效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若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p><p class="ql-block"> 三类:户口在服务范围内、家庭住房不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入学儿童。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有效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等)。若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须提供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等)。</p><p class="ql-block"> 四类:户口及家庭住房均不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户口簿(若适龄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的,须提供双方的户口簿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无居住证的,则须提供房屋租赁证明或务工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p><p class="ql-block"> 符合第一类、第二类的适龄入学儿童,招生服务范围学校全部录取入学。符合第三类的适龄入学儿童,若招生服务范围学校学位充足,应录取入学,若招生服务范围学位不足,按户口在服务范围学校的时间先后录取。无法被录取的,由市教科局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符合第四类的适龄入学儿童由市教科局根据随迁子女的住所、就读意向,以及范围学校的规模、招生计划等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或随机派位入学。</p><p class="ql-block"> (二)报名办法。</p><p class="ql-block"> (1)网上报名。家长通过登陆以下网站https://zsbm.fcgjyyun.com/enrollment-web/h5/view/user/login.html或扫描“东兴市城区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二维码”(见附件),对照招生范围、招生类型等进行网上报名,每名适龄儿童只能报读一所学校。</p><p class="ql-block">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23日。若因误报或错报的,在报名期内允许有2次修改机会。</p><p class="ql-block"> (3)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7月24—25日。由市教科局组织人员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短信告知家长(温馨提示:请家长留意手机短信,以免错过问题反馈)。家长上传的入学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材料虚假的,学校有权取消学生入学资格,所有责任由学生家长承担。</p><p class="ql-block"> (4)领取入学通知书(第一至第三类):2023年7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符合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学位不足时随机派位)的家长根据短信反馈,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到接收学校领取子女入学通知书。领取入学通知书具体事宜由接收学校另行通知。</p><p class="ql-block"> (5)领取入学通知书(第四类):2023年7月31日—8月1日,由市教科局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及各招生学校门口公布第四类适龄儿童入学结果。2023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第四类适龄入学儿童家长根据公布的招生结果,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到接收学校领取子女入学通知书。</p><p class="ql-block"> 若适龄入学儿童家长错过报名时间或无法扫码报名的,请持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3年7月24—25日(上午8:30—12:00,下午3:30—6:00)到市教科局(东兴市兴东路201号102室)填写入学登记表,再由市教科局根据类型统筹安排入学。</p> 五、招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p class="ql-block">市教科局招生咨询电话:0770—7675153,监督电话:0770—7660329。</p><p class="ql-block">东兴市第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770—7653725,监督电话:0770—7652910。</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