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反恐法治安全教育

小爽老师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学生家长:</p><p class="ql-block">绿树阴浓夏日长,又是一年暑期至。当前网络快速发展,各种音视频传播速度加快,有些青少年学生为了寻求刺激,下载存储、传播内容暴力血腥的暴恐音视频,这种不经意的行为已触犯国家法律!尤其是青少年的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比较弱,三观尚未成熟稳定,一旦遇到暴恐极端思想的渗透,极易误入歧途!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暑假安全工作,希望各位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反恐意识,认真履行监护人的教育和监管职责,加强孩子的法制教育和引导。</p><p class="ql-block">关于“暴恐音视频”以及《反恐怖主义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这些是家长必须了解和注意的!——“暴恐音视频”是指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具体包括:</p><p class="ql-block">1.含有煽动“圣战”等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音视频;2.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音视频;</p><p class="ql-block">3.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音视频。</p><p class="ql-block">4.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音视频。——《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以制作、散发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过讲授、发布信息等方式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p> <p class="ql-block">——请广大家长加强认识,切实承担起责任,多多关注孩子上网的内容,千万不要给各类有害信息,向孩子们伸入魔爪的机会。</p><p class="ql-block">如果家长们在日常上网过程中发现疑似含有恐怖主义音视频,或发现孩子接触涉恐可疑音视频时,应当做到:</p><p class="ql-block">●及时制止。发现孩子收听、收看、持有、传播暴恐音视频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加强教育引导。</p><p class="ql-block">●立即删除。对因不慎等原因下载到本地的或网盘的相关音视频和图文,不得转发,并在第一时间删除。</p><p class="ql-block">●报告公安机关。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到就近的派出所,向公安机关详细反映在网上发现“暴恐音视频”的全部过程。</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保护孩子们身心健康责任重大。让我们密切配合,平平安安过暑假,快快乐乐返校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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