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二十中学致学生及家长交通安全一封信

兰州市第二十中学.安保处

<p class="ql-block">  亲爱的同学们,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您们好!</p><p class="ql-block"> 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心愿。但随着我市各类机动车、电动车增多,广大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隐患与日俱增。加之暑假来临在即,学生和家长赴外出行增多,为了您和孩子生命财产安全,希望您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和我们一起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共同为孩子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p> <p class="ql-block">全市同步开展“兰州交管e警宣”小程序应用</p>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全面构建文明交通良好态势,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降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工作部署要求,6月30日,兰州公安交警邀请网约车司机、代驾驾驶员、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及摩托车骑行爱好者,举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集中宣传活动启动仪式。</p> <p class="ql-block">  启动仪式上,外卖快递从业人员、摩托车爱好者代表分别进行了文明骑行、安全出行倡议宣誓,宣传民警现场讲解了安全头盔的重要性,金城快骑队员讲解了安全头盔的正确佩戴方式,最后现场开展了“一盔一带”交通安全知识分享集赞领奖活动。</p> <p class="ql-block">  全市各交警大队同步设置“一盔一带”教育劝导点,对民警查处的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和安全带的交通参与者,引导其使用兰州公安交警自主开发的“e警宣”现场教育小程序,现场观看“一盔一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并在完成安全知识答卷后,签署《安全出行承诺书》。</p> 学生步行安全 <p class="ql-block">  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坚决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步行时要靠马路右侧通行,走人行道,横过马路要走斑马线,走路时不能看书、玩手机;不能在马路上玩滑板、轮滑鞋,不能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逗留、嬉闹、追逐。</p> 学生骑车安全 <p class="ql-block">  不满12周岁不能骑行自行车上路,不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自行车或三轮车上路,骑行或搭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主动服从交警指挥。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辆。</p> 学生乘车安全 <p class="ql-block">  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三四轮电动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确保乘车安全;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满12周岁的儿童不能乘坐车辆副驾驶位置,不得将头、手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不向车外抛洒杂物;确定车辆停稳后才可上下车。</p> 安全接送学生 <p class="ql-block">  家长驾驶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时,要在指定区域停靠,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争道抢行,不加塞、不逆行,不随意掉头,不超员、超速,不酒驾,行经人行横道时减速慢行,礼让行人,通过路口时按序排队通行。</p> 家庭安全教育 <p class="ql-block">  牢记家长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与孩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家长不得非法包租无资质车辆接送学生,让孩子上下学乘坐正规的校车、公交车、客运车等合法车辆,杜绝乘坐非法载客车辆;提醒孩子不能在停放的车辆前后玩耍,不能攀爬各种类型的机动车辆;教育孩子谨记遇到突发情况要冷静,采取正确的自我保护措施,如遇到交通事故,要记住车的颜色型号和车牌号等相关信息,并及时拨打110、122、120电话尽快救治或处理。</p> <p class="ql-block">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各位家长朋友们,孩子健康安全成长是我们最大责任,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工作,为孩子创造和谐安宁的成长环境!&nbsp;&nbsp;</p><p class="ql-block"> 衷心祝愿您全家生活愉快,阖家幸福!</p> <p class="ql-block">撰稿:苗吉祥</p><p class="ql-block">审核:曲立凡 夏志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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