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7月6日由旬阳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旬阳市司法局、旬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举办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颁奖仪式在旬阳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二楼会议室顺利举行。</p><p class="ql-block"> 本次活动面向市作协、书协、美协、摄协、诗词学会会员及全市广大文艺爱好者,征集时间为2023年5月9日至6月15日,共收集各类文艺作品61件,其中文学类作品29人获奖;书法作品16人获奖;美术作品13人获奖;摄影作品3人获奖。</p> <p class="ql-block"> 鲁绪琴主任宣读表彰文件</p> <p class="ql-block"> 文学类一等奖获得者:姜华</p> <p class="ql-block">文学类二等奖获得者:石晓红、潘瑞枝、焦新龙</p> <p class="ql-block"> 文学类三等奖获得者:丰德勇、雷满兴、胡详德(部分)</p> <p class="ql-block"> 文学类优秀奖获得者:高妤:陈芳、陈伦峰、吉定进、张贤敏、龚建华(部分)</p> <p class="ql-block">书法类入展作品作者:张金江、胡钊、欧阳俊(部分)</p> <p class="ql-block"> 书法类优秀奖获得者:段全英、陈绍果、赵锋、鲁岩坤、张帆(部分)</p> <p class="ql-block"> 美术类入展作品作者:王玺、邹定宏、赵国民、肖文军(部分)</p> <p class="ql-block"> 美术类优秀奖获得者:段全英、周浩、王世维、李雪(部分)</p> <p class="ql-block"> 摄影类优秀奖获得者:李斌</p> <p class="ql-block"> 获奖代表发言</p> <p class="ql-block"> 文学类二等奖获得者潘瑞枝:写作一为记录生活,二为教书育人,旨在反映真实故事。《消费》以一个村子的村民缺少法律意识而被人套取身份信息用来贷款的故事切入,提醒人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切勿轻信他人。潘老师表示在写作中要继续学习余华、巴金和贾平凹老师的精神,将从生活中寻找灵感,坚持写作。</p> <p class="ql-block"> 美术类获奖作者肖文军:秉持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正义的追求,不断探索与挑战自己的创作技巧和主题表达。希望通过作品唤醒人们学法、懂法、知法意识。将继续坚守初心,用艺术去探索、去表达,在艺术的道路上磨砺前行,创作出更多的文艺作品。</p> <p class="ql-block"> 文学类优秀奖获得者张贤敏代表青年创作者发言:作为一名年轻人,喜欢尝试新事物,喜欢用自然质朴的文字去描绘,用生动的声音去表达。对文学的兴趣更多的来源于本土作家对我的影响,希望在今后的创作道路上走得更远。</p> <p class="ql-block"> 司法局许立安局长讲话:从司法局的社区矫正职能、三力联调职能、公共法律服务职能、监督职能这四个方面对司法局的工作进行了介绍,鼓励大家潜心创作文艺精品。</p> <p class="ql-block"> 旬阳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魏连新讲话:通报了征文评选结果出台的整个过程,要求大家:一要高度重视法治文艺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以优秀的法治文艺作品践行习总书记说过的:“文艺事业是党和人民的重要事业,文艺战线是党和人民的重要战线。”二要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为人民鼓与呼,着力提升旬阳知名度、美誉度。</p> <p class="ql-block"> 本次活动获奖的优秀文艺作品将持续在《旬阳文艺》上刊登,敬请期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