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新苑阳光幼儿园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致家长一封信

唐山市开平区新苑阳光幼儿园

<p class="ql-block">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p><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廉洁自律,拒绝有偿家教,优化育人环境,提升育人质量,现就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告知如下:</p><p class="ql-block"> 按照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以及省市专项工作部署要求,河北省《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中明确有偿补课的行为认定(一)组织、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的。(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参加其他个人、机构组织有偿补课的。(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或提供学生信息的。(四)其他认定为有偿补课的行为。</p><p class="ql-block"> 如果您发现幼儿园或在职教师从事以上行为,请及时举报投诉。教育行政部门将高度重视,认真监督检查,举报信息一经核实,对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监督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良好生态。</p> <p class="ql-block">幼儿园举报投诉电话:0315—3362011</p><p class="ql-block">开平区教育局举报投诉电话:0315-3388212</p><p class="ql-block"> 唐山市开平区新苑阳光幼儿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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