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第七次(扩大)学习会暨“清廉医院”建设推进会

海口市四院-梁艳华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2023年07月03日上午,中共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委员会在椰海总院四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第七次(扩大)学习会暨“清廉医院”建设推进会,传达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同时对当前“清廉医院”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与困难进行详细梳理,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院党委委员、院委委员及全体职能科室主任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院长周艳玲主持。</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会议首先由院党委书记、院长周艳玲传达了6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等,并由符史健副院长对“清廉医院”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简要汇报。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会议最后,院党委书记、院长周艳玲对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及深入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一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做好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院党委成员、各支部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二是全院党员干部要以“清廉医院”建设和医疗行风建设年行动为抓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三是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的集中整治,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紧密围绕《2023年度推动清廉医院建设高质量发展任务方案》、《2023年海口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行风建设年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和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推动“清廉医院”建设和医疗行风建设年行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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