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下关小学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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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和徐水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的办学规模,为确保小学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方案。</p><p class="ql-block">一、指导思想</p><p class="ql-block"> 以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义务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遵循“划片招生、相对就近、适龄入学、确保就学”的招生政策,招生先解决学校服务范围内本村村民子女入学,对在本校招生片区内的进城务工、经商、购房人员的随迁适龄子女进行安排。</p><p class="ql-block">二、基本原则</p><p class="ql-block">(一)依法入学。</p><p class="ql-block"> 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各校招收在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已在其他学校入学建立学籍的学生不予接收。如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监护人向片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区级及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或者由残联出具的证件,由学校汇总到安肃镇中心学校,报镇政府审批。</p><p class="ql-block">(二)公开公平。</p><p class="ql-block"> 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实行“阳光招生”。</p><p class="ql-block">三、计划招生人数和招生范围</p><p class="ql-block">(一)计划招生人数:</p><p class="ql-block"> 北下关小学计划招2个班90人;学校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若超出计划由中心学校统筹调剂安置。</p><p class="ql-block">(二)具体招生步骤及范围:</p><p class="ql-block">1.招生步骤:</p><p class="ql-block">第一步,招收北下关附属幼儿园学生和户籍在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村民子女和片区内居住的买房随迁人员适龄子女。</p><p class="ql-block">第二步,如果第一步未达到招生计划数,视容量招收在片区内居住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以及在徐水小学(含分校)片区居住但不符合招收条件的适龄学生。若第二步超出学校计划,摇号招齐计划,未选中的由中心学校再统筹安排。</p><p class="ql-block">2.招生范围</p><p class="ql-block"> ①北下关附属幼儿园学生②招收北下关村村民子女。③招收京广铁路以东、城内大街以西、北下关村南界以北、北下关村北界以南的进城务工、经商和买房人员随迁子女(含瀑河以北的金桥小区、欧韵华庭小区、汽车站小区、四公司小区、腾达小区、鼎居首府小区、安顺等小区,欧韵新城小区买房人员随迁子女自愿选择下关或者南营小学)。</p><p class="ql-block">四、招生条件</p><p class="ql-block">(一)本村户籍适龄学生</p><p class="ql-block"> 需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1月1日以后新迁入片内各村的户籍,必须户籍登记地与提供的房产地址一致。</p><p class="ql-block">(二)进城务工、经商、购房人员随迁子女</p><p class="ql-block">1.进城房购随迁适龄子女: 必须同时提交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房产证(或城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正式发票等相关资料,所购房的一切凭证必须与监护人的姓名一致;小产权、新民居房产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交款票据,所购房的一切凭证必须与监护人的姓名一致,还需提供跨度一年及以上的机打水、电、暖(燃气)票据,交费人必须是孩子父母一方;没有交付使用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入学的条件。区外户籍学生入学需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办理居住证。</p><p class="ql-block">对确实拥有城区房产,但无法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的,需提供超过一年以上购水、电、暖的正式发票,交费人需是学生的父母一方,并且要经招收学校入户审核确认后方可接收。</p><p class="ql-block">2.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子女:必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劳动主管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务协议(证明)、租房协议或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p><p class="ql-block">3.进城经商随迁适龄子女:必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医学出生证明、营业执照、租房协议或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p><p class="ql-block">4.区外户籍人员子女:还需提交至少父母一方和孩子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为保定市莲池区、竞秀区、清苑区、满城区、高新区的不办理居住证)</p><p class="ql-block">(三)适龄残疾儿童</p><p class="ql-block"> 接收招生范围内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对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由中心校和划片学校协助其到我区特教学校就读或者纳入送教,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都接受义务教育。</p><p class="ql-block">(四)其他要求</p><p class="ql-block"> 对不服从学校安排、不能提供规定的入学材料、在城区多校报名、不按指定学校下发的入学通知入学、统一安排后又自行寻求就读学校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再进行二次安排入学,辖区内相关学校也不能招收其入学。</p><p class="ql-block">五、报名时间</p><p class="ql-block"> 2023年7月13日开始,各校视任务量可顺延时间。</p><p class="ql-block">六、工作要求</p><p class="ql-block"> 学校成立以穆俊田校长为组长、赵会彬、周宏为副组长、招生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此次招生工作,切实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p><p class="ql-block"> 学校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监察,对招生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将学生分为重点班、非重点班、实验班。对违反规定招生的班级和个人,一经查,坚决予以纠正和处理。</p><p class="ql-block">咨询、监督电话:8678819 </p><p class="ql-block"> 13643120836</p><p class="ql-block">举报邮箱:aszbxgxx@126.com.</p><p class="ql-block"> 北下关小学</p><p class="ql-block"> 2023年6月30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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