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加强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广大师生中营造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p> <p class="ql-block"> 我校开展“走出去”和“请进来”"法治宣讲进校园"系列活动,在2023年5月31日,我校学生走进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观摩真实刑事案件庭审现场,并开展模拟法庭开庭审案。紧张又庄重的庭审氛围让同学们身临其境地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p> <p class="ql-block">5月31日“走出去”在丰润法院合影</p> <p class="ql-block">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由德育处刘焕军主任主持。</p> <p class="ql-block">很荣幸邀请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吴国辉庭长、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孟凡启庭长、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贾玉冰庭长来到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进行法治宣讲。</p> <p class="ql-block">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党总书记孟德禄校长、马会微副校长、于洪成副校长、鲍柏林副校长。</p> <p class="ql-block">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张国伟主任、李树忠主任、罗海燕主任参加法治宣讲大会。</p> <p class="ql-block">根据学校法治安全工作的需要,唐山市第三十八中学兹聘请吴国辉同志、孟凡启同志、贾玉冰同志为我校法制副校长,孟德禄校长为三位法官庭长颁发聘书。</p> <p class="ql-block">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吴国辉庭长为同学们进行法律宣讲。</p> <p class="ql-block"> 法治宣讲一 校园欺凌</p><p class="ql-block">校园欺凌是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既包括直接欺凌也包括间接欺凌。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将校园欺凌行为定义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的伤害行为”。校园欺凌包括身体欺凌、 语言欺凌、 社交欺凌、网络欺凌</p> <p class="ql-block">(案件一刑事案件)</p><p class="ql-block"> 被告人朱某等五人均系北京某校在校女生(犯罪时均未满18周岁),2017年2月28日,五名被告人在女生宿舍楼内,采用辱骂、殴打、逼迫下跪等方式侮辱女生高某某(17岁),并无故殴打、辱骂女生张某某(15岁)。经鉴定,二被害人的伤情构成轻微伤,五名被告人的行为还造成被害人高某某无法正常生活、学习的严重后果。</p><p class="ql-block">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等人随意殴打和辱骂他人,造成二人轻微伤,严重影响他人生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且系共同犯罪。据此,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分别判处五名被告人十一个月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p> <p class="ql-block"> (案件二治安案件)</p><p class="ql-block"> 15岁辍学在家的女孩马某莲,因生活琐事对车头小学的六年级女生熊某心生怨恨。马某莲纠集镇中学八年级学生何某和七年级学生施某、夏某、刘某四人,尾随放学回家的熊某并胁迫其到偏僻处,五人轮流对熊某掌掴。同时,马某莲让围观的小学四年级女生熊某用马某莲的手机拍下现场视频。当晚,马某莲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微信好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转发扩散。</p><p class="ql-block"> 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何某进行治安拘留;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马某莲、刘某进行治安拘留不执行;对不满14周岁的夏某、施某、熊某某、刘某,责令其监护人分别严加管教。</p> <p class="ql-block"> (案件三民事案件)</p><p class="ql-block"> 党某、石某等人均为某中学七年级五班同班同学。某天,该班班主任让学生在教室午休。班主任离开教室后,石某等三名学生共同对党某实施了侮辱、轻微暴力、辱骂等行为,导致党某从位于三楼的教室窗户跳下受伤,经鉴定党某伤残等级为八级伤残。</p><p class="ql-block"> 法院经审理,判决石某等三人分别对党某承担5%、30%、40%的民事赔偿责任,因该三人均系未成年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进行赔偿。</p> <p class="ql-block"> 欺凌影响</p><p class="ql-block"> 如果一个孩子被长期欺凌,不仅在躯体上受到伤害,还会导致心理上的创伤。尤其是在得不到心理支持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发生以下的问题:</p><p class="ql-block"> 难以适应学校生活</p><p class="ql-block"> 被欺凌之后,孩子内心里会产生恐惧、羞辱、委屈感,也会在一段时间里处于“应激状态”而无法放松,以至于难以集中注意力学习,从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不自信、孤独,有的还可能为了逃避欺凌而厌学、逃学。</p><p class="ql-block"> 出现行为上的退缩</p><p class="ql-block"> 孩子由于遭受欺凌而处于极度恐惧当中,会变得远离人群、胆小怕事,不愿意与人交流。一些孩子受到欺凌之后,往往不愿意和家人、老师提起这个事情,怕被报复、怕被责怪,而一味隐忍,出现退缩行为。</p><p class="ql-block"> 情绪及人格出现问题</p><p class="ql-block"> 长期被欺凌的孩子会更容易患上抑郁症,有些被欺凌的孩子可能会因此对家庭、学校甚至社会充满怨恨,而产生极端行为。</p> <p class="ql-block">校园欺凌的法律责任</p><p class="ql-block"> 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p><p class="ql-block">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p> <p class="ql-block">法治宣讲二 谨防电信诈骗</p><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于2022年9月2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p><p class="ql-block">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p><p class="ql-block">与一般诈骗行为相比,其核心的特征是“非接触”式和“不特定人数”。</p> <p class="ql-block">(案件一免费领取游戏装备)</p><p class="ql-block"> 2022年3月,重庆市马某某(12岁)在快手刷短视频时,看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便根据指示加入某QQ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游戏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马某某转账进行账号解封。马某某先后转账5笔共计4300元,事后发现被骗。</p> <p class="ql-block">(案件二)</p><p class="ql-block">2022年5月,广东省谭某某(15岁)在玩手机游戏时,有人添加其为微信好友,并宣称可以帮其解除未成年人手机游戏的时间限制。谭某某信以为真,并依照对方的视频指导,偷偷使用家长手机先后3次扫码支付,合计被骗3800元。</p> <p class="ql-block"> 致全体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p><p class="ql-block"> 近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犯罪方式日新月异,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呈低龄化趋势发展,部分在校学生被引诱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对涉事未深的学生们造成了不良影响,更影响了社会公共秩序,为帮助青少年学生远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现将几点情况告知如下:</p><p class="ql-block"> 1.当前青少年学生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是涉“两卡”犯罪,即非法出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卡,其中,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p><p class="ql-block"> 2.请检查孩子的手机中是否安装“纸飞机”、“蝙蝠”、“事密达”、“思语”、“密聊猫”、“海鸥”等非主流社交软件,它们是诈骗分子最常用来联系未成年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用的,莫要等孩子违法犯罪了才追悔莫及!</p><p class="ql-block"> 3.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开支,杜绝攀比,不要因为一些蝇头小利,被不法分子诱惑出售、出租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网银U盾、微信、QQ等重要账号信息,切勿有帮助他人提供资金结算、取现等行为!</p><p class="ql-block"> 4.不出售、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微信、等账号,不向陌生人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p><p class="ql-block"> 5. 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没有直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行为就不会构成违法犯罪,殊不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之规定,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也触及到法律的红线,成为帮助网络犯罪的“工具人”。</p><p class="ql-block"> 6. 切勿为诈骗犯罪集团提供开发软件、技术支持。比较常见的是架设GOIP设备,为诈骗分子拨打诈骗电话开“后门”;切勿帮助诈骗分子拉建微信群。</p><p class="ql-block"> 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远离电信网络诈骗,避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共创平安和谐的网络环境!</p> <p class="ql-block">吴庭长结合法院审理过的真实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同学们讲解了与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启发同学们用法律思维去想问题、解决问题,引导大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广大学生要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p> <p class="ql-block">三十八中学学生代表,模拟法庭“审判长”陈奕同同学讲话。</p> <p class="ql-block"> 当我第一次走进法院,当站在法院大楼前,那明晃晃的国徽瞬间就给了我一种庄重肃穆感。怀着崇敬的心情走进神圣而又庄严的法庭。站在庭审第一视角,亲身感受庄严的审判过程,身临其境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p> <p class="ql-block"> 通过庭审观摩,我感觉收获了很多,我们青少年应该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守法。我们要正确把握好自己宝贵的人生,走好每步路,千万不能误入歧途,违法犯罪,因为我们还有太多未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好好学习,将来为建设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p> <p class="ql-block">在法庭时合影</p> <p class="ql-block"> 同学们都知道,校园欺凌可使大家的身心健康受到伤害。校园欺凌不仅直接伤害了我们的身体,还会严重损害我们的心理健康,有的同学由此产生恐惧心理,难以集中精力学习,造成学习成绩下降,有的甚至不能正常完成学业。校园欺凌还会使我们家长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由于担心校园欺凌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咱们的家长亲自接送我们上下学,从而影响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p> <p class="ql-block"> 当我们遭遇校园欺凌该怎么办呢?遭到校园欺凌侵害的同学应及时向老师、家长、警察寻求帮助,在学校、家长或警方的干预下,杜绝校园欺凌,绝不能逆来顺受或以暴制暴。作为中学生,我们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法律观念,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自身的行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我们都是祖国的花朵,自己这朵开得灿烂,也要让周围的花朵开得鲜艳,相互衬托,才能构成最美的风景!</p> <p class="ql-block">集体宣誓:</p><p class="ql-block"> 我是三十八中学生,我庄严宣誓,铭记师长教诲,牢记父母嘱托,树立远大理想,勤奋学习,团结友爱,拒绝校园欺凌,谨防电信诈骗,争做文明中学生!</p> <p class="ql-block"> 希望我校全体同学能够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自我保护,预防校园欺凌,谨防电信诈骗,争做文明中学生。进行大会第五项请各班同学代表到“预防校园欺凌,争做文明学生”条幅签字。</p> <p class="ql-block">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与多部门联动,将法治宣讲活动做到全覆盖,全力推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让学生们懂法守法,以实际行动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学校领导于洪成副校长讲话。</p> <p class="ql-block">今天我校举行“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我们非常荣幸的请到了我区人民法院的吴庭长、孟庭长和贾庭长,首先,对三位庭长的到来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三位庭长的到来充分体现了对我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充分彰显了国家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极大关怀!</p> <p class="ql-block"> 今天有幸将三位庭长请进校园进行法制讲座,把法律知识传入校园,把法制观念送入学生心中,对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促进作用。</p><p class="ql-block"> 吴庭长用精准的语言,详实的案例,给同学们上了一堂非常精彩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吴庭长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危害,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校园欺凌受到何种处理,承担什么责任;什么是电信诈骗,怎样防范电信诈骗,电信诈骗承担的责任,如何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并结合实际,针对当前学生违法犯罪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同时对同学们提出了殷切期望。吴庭长的讲座使同学们了解法律知识,特别是对预防校园欺凌和防范电信诈骗有了正确的认识,明确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自我保护的重要性,相信每一个同学都受到了深刻的法律洗礼。这是一场震撼人心的讲座,这是一次终生受益的教育。</p> <p class="ql-block"> 同学们,为深入推进我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借此机会,特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p><p class="ql-block">1、开展法治心得撰写活动。通过参加本次法治教育活动,每位学生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加强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真正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p><p class="ql-block">2、开展和谐班级创建活动。各班要开展团结友爱、互帮互谅等活动,优化生生关系,化解学生矛盾。坚决防止学生打架等人身伤害事件的发生,积极营造和谐共进的良好氛围。</p><p class="ql-block">3、 严禁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谨防发生伤害事故。严禁用微信、快手、抖音等形式,侵犯他人隐私,传播侮辱他人的任何信息,做到:安全上网,文明上网。</p><p class="ql-block">4、不辱骂欺辱他人。严禁以大欺小、倚强凌弱,以多欺少,谨防校园欺凌。</p><p class="ql-block">5、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切忌忍气吞声,要及时告知家长或老师,情节严重者要结合公安机关处置,要学会通过正当途径,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p><p class="ql-block">6、敬畏法纪,防微杜渐。违纪、一般违法到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实践证明:在校违纪如果不知悔过,屡教不改,就很可能一步步发展到一般违法,甚至走上犯罪的深渊。因此,同学们在校一定要严守校规校纪,敬畏纪律法律,坚决做到有错必改,警钟长鸣。</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学校的安全法制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关系到家庭的幸福与安宁,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我校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切实把法制教育工作放在突出地位,创新法制教育形式,形成社会教育合力,继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教育活动,使我校法治工作常规化、制度化,使法治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全力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感谢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的三位庭长到我校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将法治宣传送进校园,法治理念送进青少年心中,引导在校学生增强法治、规则、敬畏、自律意识,让每一名三十八中学生都能够远离校园欺凌,谨防电信诈骗,健康快乐成长。</p> <p class="ql-block">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制校园欺凌,共建平安校园、安静校园、文明校园,做一个讲文明、守纪律的宽容友善之人,共建我们和谐安全友爱的校园!</p> <p class="ql-block">“请进来”学校法治宣讲进校园活动结束后,各班纷纷召开了“预防校园欺凌,谨防电信诈骗,争做文明学生”主题班会。</p> <p class="ql-block">同学们参加法治宣讲大会后,认真完成的心得体会。再一次加强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真正达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悟、学有所用。</p> <p class="ql-block">优秀心得体会赏析</p> <p class="ql-block">七年级5班马博伦同学谈自己参加法治宣讲活动的心得体会。</p> <p class="ql-block">“预防校园欺凌,谨防电信诈骗,争做文明学生”法治宣讲活动现场录像。</p> <p class="ql-block">(摄影:陈红辉 摄像:徐鑫 音响:宋洁 现场:曹贺 屈珊 刘江涛 刘继红 班主任老师)</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