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第十二小学2023年秋季招生及阳光编班方案

紫舟

<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切实规范我校新生入学工作,确保2023年秋季招生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根据《靖边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一、招生原则</span></p><p class="ql-block">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市级统筹、以县为主、一校一案、部门联审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坚持均衡配置师资与阳光招生原则;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坚持依规招生,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二、招生对象年龄要求</span></p><p class="ql-block"> 2023年小学入学对象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三、招生计划</span></p><p class="ql-block"> 我校计划招生7个班,每班50~54人,总招生人数350~378人。</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四、招生范围</span></p><p class="ql-block"> 我校招生区域为:芦河以东,崇文巷以西,南关东街以南,南二环以北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片区”。</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五、招生规程</span></p><p class="ql-block"> (一) 方案发布。学校根据《靖边县2023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校情况出台《靖边十二小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并报靖边县教育和体育局备案。请片区内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适时关注靖边十二小公众号、靖边十二小大门口展板、靖边十二小招生咨询处。</p><p class="ql-block"> (二)学校资格审核。适龄儿童家长于6月27日至30日,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学位申请。2023年7月11日至12日,适龄儿童家长持网上报名时系统生成打印的《入学申请表》,携带资格审核所需资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复印件等有效证明资料,按时到靖边十二小进行资格审核。《申请表》信息须准确无误,不参加资格审核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类型由学校根据《靖边县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进行确定。资格审核通过的新生,学校直接调取档案,调取档案后将无法修改。</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第一阶段</b>🌸</p><p class="ql-block"> 2023年7月11日,我校审核以下四个批次适龄儿童入学资格,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资料按时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p><p class="ql-block"> 第一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落入户籍和房屋产权办理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之前,下同),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简称:片区内有户有房)。</p><p class="ql-block"> 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靖边户籍,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者)(简称:靖边籍片区内无户有房)。</p><p class="ql-block">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户籍,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拥有房屋产权(含在学校片区内拥有直接与政府租赁的公租房、廉租房者)(简称:非靖边籍片区内无户有房)。</p><p class="ql-block">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片区内,但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简称:片区内有户无房)。</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span><b style="color:rgb(237, 35, 8);">第二阶段</b><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span></p><p class="ql-block"> 2023年7月12日,我校依次审核以下二个批次适龄儿童入学资格,请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携带《申请表》、户口薄、片区单位就业证明(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按时到学校参加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若第一阶段资格审核人数超出我校招生计划人数时,不进行此阶段的资格审核!)</p><p class="ql-block"> 第五批次:2023年7月12日上午,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学校片区内的靖边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简称:靖边籍片区内无户无房)。本批次又分为三种类型依次进行审核:第一种,法定监护人有孩子已在十二小就读的;第二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有商铺(租赁商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之前,租赁期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并一定要在实际营业);第三种,在片区租赁房屋的。(若前一种情况资格审核人数超出我校招生计划人数时,不进行后阶段的资格审核)</p><p class="ql-block"> 第六批次:2023年7月12日下午,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为非靖边户籍,且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无房屋产权(简称:非靖边籍片区内无户无房)。本批次也分为三种类型依次进行审核:第一种,法定监护人有孩子已在十二小就读的;第二种,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有商铺的(租赁商铺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之前,租赁期以营业执照时间为准,并一定要在实际营业);第三种,在片区租赁房屋的。(若前一种情况资格审核人数超出我校招生计划人数时,不进行后阶段的资格审核)</p><p class="ql-block"> (三)入学资格联审。7月13日至17日,靖边十二小汇总新生入学信息,会同公安局、不动产登记局、社区等部门,统一对家长提供的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同时,要接受教体局招生工作人员对联审结果进行复审。信息核对后由靖边十二小公示审核结果,公示结果不少于3天,接受社会监督。若向靖边十二小提供虚假信息,借用他人房产(水、电、天然气)手续虚假过户等扰乱招生秩序,直接取消划片入学资格,并交由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的入学延误,后果自负。</p><p class="ql-block"> (四)志愿确认。7月24日至25日,资格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监护人须登录榆林市教育云平台(www.yulinedu.net)“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志愿填报与确认,未按时填报志愿与确认的,不予录取。 </p><p class="ql-block"> (五)分段录取。学校录取工作分阶段分批次进行(与资格审核批次相同),录取结果将在靖边十二小大门口公示栏中进行公示。</p><p class="ql-block"> 第一阶段:8月23日将依次录取前四批次适龄儿童。</p><p class="ql-block"> 第二阶段:8月24日将依次录取第五、第六批次适龄儿童。</p><p class="ql-block"> 在录取过程中,如本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少于我校剩余学位数,则全部录取,如本批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我校剩余学位数, 8月24日学校采用随机派位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随机派位时如有双胞胎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提前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编码参与派位。随机派位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局招生入学领导小组人员、家长代表参加,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特别说明:根据学校历年招生情况分析,第六批次的适龄儿童我校无法提供学位,请第六批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理性选择就读学校,去其它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学位。</p><p class="ql-block"> 第三阶段:前两阶段未派到学位的适龄儿童,县教体局将于8月25日统一调配到城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届时请各位家长适时关注短信提醒或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调配情况。未参加我校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无法调配安排学位。</p><p class="ql-block"> 第四阶段:凡被我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持在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新生入学通知书》、防疫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27日到学校班主任处报名注册,逾期不予补报。</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六、阳光编班</span></p><p class="ql-block"> 学校统一采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随机均衡编班,坚持“三公开”“三不动”原则。整个编班过程向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公开,并接受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学生编班过程及编班花名于报名前一天(根据开学时间确定)在十二小当场公开;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当场公开。编班花名公布后不变动,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变动,编班后校际间学生不随意变动。</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七、招生组织机构</span></p><p class="ql-block"> 为了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开展,靖边十二小成立了以校长任组长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行政领导为组员,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并将靖边十二小招生方案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教体局进行备案。</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八、有关说明</span></p><p class="ql-block"> 1.为妥善安排新生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靖边城区租住的,不划分学校服务片区,希望家长理性选择就读小学。 </p><p class="ql-block"> 2.我校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榆炼在编职工子女,综合性消防队员子女、救助站孤儿、学校教职工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p><p class="ql-block"> 3.法定监护人在网上志愿信息确认后将无法修改。</p><p class="ql-block"> 4.根据省市要求,义务教育招生全市统一运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平台由市教育局管控,全市统一开启、统一关闭,如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未及时志愿确认,无法安排在我校入学。</p><p class="ql-block"> 5.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须到房管所开具房产查询证明,代替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未实际交工入住的小区,不作为申请我校入学依据。</p><p class="ql-block"> 6.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应向我校提交自有住所的说明报告及能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或提供最六个月的水、电、天然气缴费原始发票、缴费卡及开户合同等,其中有一个月水、电、气票的日期须在2023年6月1日前。</p><p class="ql-block"> 7.在资格审核期间,请家长朋友按照审核时间和审核流程进行递交资料,确保资审工作的有序进行。</p><p class="ql-block"> 咨 询 电 话: 0912-4639012</p><p class="ql-block"> 招生作息时间:</p><p class="ql-block"> 8:00—11:00 14:00—17:00</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靖边十二小</p><p class="ql-block"> 2023年6月20日</p> 请扫二维码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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