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做好全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3〕57号)和《关于做好合肥市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合教〔2023〕100号)等规定,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p><p class="ql-block">一、报名条件</p><p class="ql-block"> 小学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求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入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应由父母(双方或一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后实行。</p><p class="ql-block">二、入学内容</p><p class="ql-block"> 1.招生时间。公办学校招生时间从7月上旬开始,相关招生安排见附件1。</p> <p class="ql-block"> 2.招生方式。2023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须通过“合肥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简称“网上招生系统”)开展招生工作,采取“线上登记录取+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p><p class="ql-block"> 3.招生办法。具体招生办法见附件2。</p> <p class="ql-block"> 学区范围:</p> <p class="ql-block"> 严格执行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多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