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团结小学“知法守法 建设安全校园”法治教育专题讲座

新城区团结小学

<p class="ql-block">  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法律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它通过对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p><p class="ql-block"> 6月16日新城区团结小学邀请迎新路派出所所长对团结小学全体师生进行了“知法守法 建设安全校园”法治教育专题讲座。以会议室为主会场,各班级为分会场,通过钉钉同步直播的形式,任课教师进班学习法律知识,加强了全体师生的懂法守法的意识。</p><p class="ql-block">  青少年能否健康成长,能否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直接关系到革命前辈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大问题。因此,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和保护。</p> <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护?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和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p><p class="ql-block">  首先,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应该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犯罪行为的引诱。</p><p class="ql-block">  其次,未成年人要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p><p class="ql-block">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依靠法律是预防侵害的首要原则,是自我保护的必备武器。</p><p class="ql-block">  第三,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我们既要克服"害怕对方报复,干脆自认倒霉"的错误思想;又要克服"管它三七二十一,我私下找人报复"的错误做法。总之,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自我保护,而不能用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p> <p class="ql-block">  最后,王娜主任进行了总结,向全体师生再一次强调: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规,遵纪是守法的基础。我们的少先队员正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更应该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文明的新时代好少年。王主任呼吁大家: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p><p class="ql-block"> 通过本次专题讲座,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我们一定要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p> <p class="ql-block">编辑:杨静</p><p class="ql-block">初审:王娜</p><p class="ql-block">复审:王森</p><p class="ql-block">终审:刘志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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