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心理工作者都叫心理医生

临汾朱永峰善学堂教育集团

<p class="ql-block">心理行业目前在我国蓬勃发展,却谈不上空前繁荣。热闹的市场,冷清的专业,这句话也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某些问题。也正如德国心理学家艾宾浩斯所说:“心理学有一个漫长的过去,却只有一个短暂的历史”。科学心理学的发展就算是在发达的欧美国家也不尽如人意,很多心理学概念仍然存在一定分歧,这种分歧在我国具体体现为对于心理职业称谓的混乱与模糊。本文就某些心理概念和心理职业称谓略作梳理,以飨读者。</p> <p class="ql-block">一、精神与心理概念</p><p class="ql-block">精神与心理在历史上属于同义词,其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并没有分化。尤其是在非专业人员心中,对其理解较为模糊,处于“只知其意,难知其详”的状态。对于精神疾病的治疗可以追溯到远古时代,甚至在很长段时间里,人们对于精神疾病的研究基本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大部分精神疾病患者的诊治游走于医术、宗教和巫术之间,直至盐酸氯丙嗪这种经典的抗精神病药的问世,才对部分精神疾病患者起到了明显的治疗效果。这也被一些精神病学家认为是现代精神医学的开始。</p><p class="ql-block">由于医学在临床上一直采取治疗的“就重原则”,即可能危及生命或导致严重残疾的疾病优先获得治疗。对于精神疾病的诊治在这一原则上的体现,导致严重的精神疾病优先获得研究与诊治。历史上也是如此,虽然精神与心理的概念近乎同义,但在人们的心中都倾向于将精神这一概念与重性精神病联系在一起,这也是对心理这一概念仍然存在许多误解的根源之一。在我国,至今有些人仍然错误地认为心理问题就是精神病。</p><p class="ql-block">精神与心理的概念首先在专业的精神科医师之间开始分化,部分医师在诊治过程中遵从精神疾病的国际分类标准,但在日常工作中,对非专业人员以及患者的解释与科普过程中,倾向于使用便于社会大众理解的分类,如:精神疾病分为由生理问题导致的器质性精神病、重性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和偏执性精神病等)、轻性精神病(指躁狂症、抑郁症、双相障碍等)、神经症(指恐惧症、焦虑症、强迫症等)、正常人群的心理问题等。并在现实医疗实践过程中渐渐将精神病与心理问题区分开来,旨在区分个体属于正常还是非正常状态。尽管这属于二分法思维,但在实践中很便于说明问题。渐渐分化成精神病属于非正常并对心理和社会功能造成重大伤害的精神障碍和正常人群经常出现对心理和社会功能造成轻微伤害两种类型。后来又分化为,精神障碍分为精神病、神经症和心理问题,以区别严重程度的差异。</p><p class="ql-block">总之,最终心理问题成功实现了与精神问题的概念分化,并作为独立的概念出现在大众视野。</p><p class="ql-block">二、精神病院、精神科、心理医院</p><p class="ql-block">1.精神病院</p><p class="ql-block">解放前,中国国内仅有少数几家精神病院,大多由国外的精神病专家担任院长和进行治疗。解放后,国家大力发展精神卫生事业,大部分省会才建立精神病院。精神病医院在当地百姓口中往往称为“精神专科医院”,旨在强调“专门治疗精神疾病的医院”。这些医院主要收治重性精神疾病或轻性精神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患者。治疗重点是精神护理与药物治疗或物理治疗。在这些医院早期的医疗活动中,能够开展心理治疗的医院少之又少,基本上处于“劝慰”阶段,并没有普遍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化。</p><p class="ql-block">2.精神科</p><p class="ql-block">随着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各个有条件的医院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开始在综合医院开设精神科门诊或精神科病房,这部分医疗机构一般被称为精神科。作为一门学科,精神科又分为精神病、精神卫生、药物依赖、精神康复、社区防治、临床心理、司法精神专业等六大专业学科。目前以精神病、精神卫生和临床心理占比最大。</p><p class="ql-block">3.心理医院</p><p class="ql-block">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和精神疾病和心理问题概念的分化,社会大众对于心理问题有了越来越多的了解,开始对心理问题予以关注,在这种形式下,心理医院也就应运而生。也许建院者的初心是强调心理的重要性,由于各种原因,时至今日,不仅仅是心理医院,真正意义上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部分医院仍然处在低水平阶段,传统的药物治疗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值得欣慰的是,这种情况正在改变。</p><p class="ql-block">三、精神科医师</p><p class="ql-block">精神科医师也被称为精神科医生,依据职称高低依次为:实习医师、住院医师(初级职称)、主治医师(中级职称)、副主任医师(副高级职称)、主任医师(正高级职称)。人们容易混淆的是见习生和实习医师,见习生属于医学院学生被临时分配到医院见习的医学生,不属于医院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能进行各种医疗活动,只能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从事简单的辅助性医疗操作。实习医师一般是正式分配到医院入职的工作人员,一般在定职之前无权进行独立的医疗操作。</p><p class="ql-block">精神科医师一般都经历过医学心理学、变态心理学和精神病学的基础学习,可进行相对简单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但以传统的药物和物理治疗为主,一般不专门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也有部分精神科医师专门从临床分化出来从事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工作或同时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以及药物治疗等医学临床工作。尤其是许又新、李心天、夏镇夷、沈雨邨、林崇德、张厚粲等老一辈心理工作者对我国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部分专家也是心理咨询师职业认证的奠基人,这部分奠基人主要由三类专家组成,一是精神医学专家,二是大专院校心理专家,三是教育专家。</p><p class="ql-block">精神心理科专家特指同时具有心理学专业受训背景和精神医学专业背景的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资格者。如果这些专家同时从事医学院校教学活动,教学资格等同于教授或者副教授职称,也可以兼有教授或者副教授职称。</p><p class="ql-block">关键资质:拥有专业医疗、精神医学、心理学背景;拥有医师职业资格;拥有一般医疗处方权和精神药物处方权(实习医师除外)。</p> <p class="ql-block">四、心理医生</p><p class="ql-block">心理医生这个概念在社会上的理解相对模糊,一般人都以为凡是从事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教育的人员,均可以被称为心理医生,对于非专业人员来说,这种称谓本也无可厚非。但从专业角度而言,心理医生指的是精神科医师同时兼有专业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系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三基”训练和/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和/或心理治疗师职业资格的专门从事心理卫生工作人员。</p><p class="ql-block">关键资质:精神科医师职业资格和/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和/或心理治疗师职业资格和/或专业训练。</p><p class="ql-block">五、心理治疗师</p><p class="ql-block">心理治疗师指的是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心理治疗工作的人员。一般包含经过专门学习或专门训练并取得医生或者护士。必须通过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的考试与认证。拥有国家卫生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p><p class="ql-block">关键资质:医生/护士执业资格,心理治疗师资格。</p><p class="ql-block">六、心理学教师/教授和心理老师</p><p class="ql-block">心理学教师/教授,指的是在各正规大专业院校从事心理学教育人员,在社会上被俗称为“学院派”,借以同医疗卫生部门的心理专业人员(医院派)进行区别。“医院派”部分专家或中级职称人员也在医学院校担任心理教学任务,所以“医院派”名词的使用率不如“学院派”的使用率高。“学院派”和“医院派”专家教授最终奠定了心理咨询师培养与认证的基础。心理学教师一般分为教授(正高级职称)、副教授(副高级职称)、讲师(中级职称)和助教(初级职称)。中学教师分为特级教师、高级教师、中学一级、中学二级等;小学教师分为小教特级、小教高级、小教一级、小教二级等。</p><p class="ql-block">心理老师与心理医生一样,这个职业称谓也比较模糊。在社会人群中“老师”与“教师”概念难以分清,导致了称谓的准确性大打折扣。心理老师更倾向于指的是从事心理工作人员的一种尊称,或在中小学校从事心理教育及心理维护的教育工作者;心理学教师或心理学教授专门指的是在各大院校从事心理教育的人员。</p><p class="ql-block">心理学教师关键资质:正规院校执教;正规院校受教育背景。</p><p class="ql-block">心理学教授关键资质:心理学专业或精神卫生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含副高级)。</p><p class="ql-block">七、心理咨询师</p><p class="ql-block">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心理咨询师组成人员比较复杂,包含具有一定学历水平的各行各业人员。心理咨询师职业化进程大致如下:</p><p class="ql-block">2001年4月,劳动部颁布《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同步出版《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2001版。</p><p class="ql-block">2002年7月劳动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培训鉴定工作正式启动。</p><p class="ql-block">2003年4月,开展首次国家心理咨询师统一鉴定。</p><p class="ql-block">2017年9月12日,心理咨询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p><p class="ql-block">2018年5月20日,最后一次心理咨询师国家统考。心理咨询师不再列入国家正式职业资格。此前(含此期)获得资格者仍然有效。</p><p class="ql-block">心理咨询师职业等级总共认证有二级和三级两个等级,二级咨询师可以单独执业,三级不可单独执业。</p><p class="ql-block">在个案咨询中,相关部门及教材也严格规定了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部分可疑神经症问题和精神疾病的辅助性工作。需要注意的是,严重心理问题与重性精神疾病不是一个概念,严重心理问题是受现实事件所激发、初始反应较为强烈、持续时间较一般心理问题长些、内容有一定程度泛化的心理问题,与严重影响社会功能和心理功能的精神障碍有着根本的质的区别。原则上,任何神经症都不是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内容,对于某些精神疾病,心理咨询师只可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辅助性工作。</p><p class="ql-block">以上是心理咨询师教材规定的工作范围,值得注意的是,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这种规定既是对求助者的保护,也是对心理咨询师的保护。</p><p class="ql-block">但是,“精神障碍”这个概念很多人并不清晰,依据《中国精神疾病诊断与分类标准-第三版》,精神障碍主要包括十大类:器质性精神障碍(由脑部和躯体疾病所致);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如酒精和毒品);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如躁狂症和抑郁症);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如焦虑、抑郁和强迫性神经症等);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如神经性厌食贪食、睡眠和性功能障碍等);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等;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等;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和情绪障碍等;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如自杀、自伤、病理性激情等)。以上情况原则上不属于心理咨询师工作内容。</p><p class="ql-block">关键资质: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p><p class="ql-block">一些心理咨询师的简介上往往在“心理咨询师”这五个字之前冠以“资深”、“首席”等字眼,一般情况下可能是所在单位对其身份的界定,也有人愿意把这些字眼理解为“形容词”,均不作为职业称谓。</p><p class="ql-block">八、心理专家、心理导师和心理学家</p><p class="ql-block">“专家”这个词,在一部分人群中具有讽刺性意义,究其原因,可能是某些人员冒充专家所致。社会群众也并不知道专家的真正含义,也不知道专家需要哪些人证,更不知道如何鉴别。</p><p class="ql-block">在心理事业发展早期,心理专家特指受过国家正规院校高等教育、专门从事精神心理医疗和医学教育以及在正规院校从事心理教育、并具备正高级或者副高级专业职称者。有些心理咨询师可能具有高级职称,但所受教育并不是心理专业,一般也不在业内被认可为专家。当然,这并不是说有些人的专业技能不高。至于具有其他学科高级职称转行(一般社会上认为是非科班出身)从事心理咨询并有较高专业技能水平者,笔者赞同称之为“心理专家”。</p><p class="ql-block">心理导师一般在“医院派”和“学院派”专业领域,特指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含副高级)符合指导研究生条件者。当然,导师还有其他含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至于心理咨询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高人格水平者,也常常被社会群众称为“心理导师”。</p><p class="ql-block">心理学家这个词只适合称呼在学术上取得重大成就并取得重大社会意义者,如佛洛依德、荣格、华生等。</p><p class="ql-block">九、心理督导、心理督导师、心理督导专家</p><p class="ql-block">心理督导是对长期从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工作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的职业化过程的专业指导,是协助从事心理职业人员提升工作能力与心理素质的一种工作模式。是指学习者在有经验督导者的指导下完成心理工作、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实现自我心理成长的过程;也是心理行业同行分享知识、澄清思路、提升技巧的学习过程。</p><p class="ql-block">根据接受督导者与督导者的关系,可以分为导师督导和朋辈督导。导师督导是水平高的督导者与水平相对较低的咨询师之间进行的不同级别咨询师之间的督导;朋辈督导是同等水平、同等级别的咨询师之间单向或双向督导。根据督导参与方式和人数又分为个体督导和团体督导两种形式。</p><p class="ql-block">督导的目标包括:促进受督导者的专业发展,促进专业理论、技巧和方法的熟练掌握、运用,提高受督导者分析和解决个案问题的能力。促进受督导者个人发展,提高受督导者对自我的觉察能力或觉察敏感度,觉察个人在咨询过程中所呈现的优缺点,了解个人困扰如何影响咨询的过程等。帮助受督导者完成专业认同,帮助受督导者充分认识自己的专业角色,设定清晰的职业行为边界,遵守职业伦理规则,提高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质量水平等。</p><p class="ql-block">心理督导师指的是对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进行心理督导的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心理督导师并不是一个官方认证职业资格,行业内普遍习惯于将进行督导者称为心理督导师。</p><p class="ql-block">心理督导专家也不是一个官方认证职业资格,长期以来,行业内由于进行督导者大多是“医院派”和“学院派”具有高级(含副高级)国家认证专业职业资格者,因而也将心理督导师称为心理督导专家。一般情况下,咨询师或治疗师更愿意接受这些专家的指导。</p><p class="ql-block">目前某些机构也试图开展心理督导活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认证,总体说来,这会对心理行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也是对专家督导的一个重要补充,但须严格遵守相关科学依据和职业操守,才有可能进入良性发展。</p><p class="ql-block">十、学历、学位与职称</p><p class="ql-block">医学、教育学、心理学专业人员只要是接受国家正规高校培养者大都有相关学历和/或学位,包括学士、硕士、博士等,代表着接受到什么级别水平的教育,这些人员被俗称为“科班”或“科班出身”。需要说明的是,在大专院校恢复心理专业学科教育设置之前,相关教学内容大多由教育学专业人员承担。</p><p class="ql-block">不管是“学院派”还是“医院派”,学历水平相当重要,但学历含金量随着年代的不同而有一定差异。但在这些“科班”人员中,普遍认为学历水平的价值低于职称水平,因为职称级别不仅仅代表着拥有的知识数量和质量,也代表着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p><p class="ql-block">总之,心理学是一门严谨的科学,我们应该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在职业称谓上笔者建议可以更严谨、更专业一些。</p> <p class="ql-block">七、心理咨询师</p><p class="ql-block">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心理咨询师组成人员比较复杂,包含具有一定学历水平的各行各业人员。心理咨询师职业化进程大致如下:</p><p class="ql-block">2001年4月,劳动部颁布《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同步出版《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2001版。</p><p class="ql-block">2002年7月劳动部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中国心理卫生协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培训鉴定工作正式启动。</p><p class="ql-block">2003年4月,开展首次国家心理咨询师统一鉴定。</p><p class="ql-block">2017年9月12日,心理咨询师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p><p class="ql-block">2018年5月20日,最后一次心理咨询师国家统考。心理咨询师不再列入国家正式职业资格。此前(含此期)获得资格者仍然有效。</p><p class="ql-block">心理咨询师职业等级总共认证有二级和三级两个等级,二级咨询师可以单独执业,三级不可单独执业。</p><p class="ql-block">在个案咨询中,相关部门及教材也严格规定了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范围,包括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部分可疑神经症问题和精神疾病的辅助性工作。需要注意的是,严重心理问题与重性精神疾病不是一个概念,严重心理问题是受现实事件所激发、初始反应较为强烈、持续时间较一般心理问题长些、内容有一定程度泛化的心理问题,与严重影响社会功能和心理功能的精神障碍有着根本的质的区别。原则上,任何神经症都不是心理咨询师的工作内容,对于某些精神疾病,心理咨询师只可以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辅助性工作。</p><p class="ql-block">以上是心理咨询师教材规定的工作范围,值得注意的是,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的人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建议其到符合本法规定的医疗机构就诊。”这种规定既是对求助者的保护,也是对心理咨询师的保护。</p><p class="ql-block">但是,“精神障碍”这个概念很多人并不清晰,依据《中国精神疾病诊断与分类标准-第三版》,精神障碍主要包括十大类:器质性精神障碍(由脑部和躯体疾病所致);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如酒精和毒品);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心境障碍(如躁狂症和抑郁症);癔症、应激相关障碍、神经症(如焦虑、抑郁和强迫性神经症等);心理因素相关生理障碍(如神经性厌食贪食、睡眠和性功能障碍等);人格障碍、习惯和冲动控制障碍、性心理障碍等;精神发育迟滞与童年和少年期心理发育障碍等;童年和少年期的多动障碍、品行障碍和情绪障碍等;其他精神障碍和心理卫生情况(如自杀、自伤、病理性激情等)。以上情况原则上不属于心理咨询师工作内容。</p><p class="ql-block">关键资质:二级或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p><p class="ql-block">一些心理咨询师的简介上往往在“心理咨询师”这五个字之前冠以“资深”、“首席”等字眼,一般情况下可能是所在单位对其身份的界定,也有人愿意把这些字眼理解为“形容词”,均不作为职业称谓。</p><p class="ql-block">八、心理专家、心理导师和心理学家</p><p class="ql-block">“专家”这个词,在一部分人群中具有讽刺性意义,究其原因,可能是某些人员冒充专家所致。社会群众也并不知道专家的真正含义,也不知道专家需要哪些人证,更不知道如何鉴别。</p><p class="ql-block">在心理事业发展早期,心理专家特指受过国家正规院校高等教育、专门从事精神心理医疗和医学教育以及在正规院校从事心理教育、并具备正高级或者副高级专业职称者。有些心理咨询师可能具有高级职称,但所受教育并不是心理专业,一般也不在业内被认可为专家。当然,这并不是说有些人的专业技能不高。至于具有其他学科高级职称转行(一般社会上认为是非科班出身)从事心理咨询并有较高专业技能水平者,笔者赞同称之为“心理专家”。</p><p class="ql-block">心理导师一般在“医院派”和“学院派”专业领域,特指具有高级专业职称(含副高级)符合指导研究生条件者。当然,导师还有其他含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至于心理咨询师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高人格水平者,也常常被社会群众称为“心理导师”。</p><p class="ql-block">心理学家这个词只适合称呼在学术上取得重大成就并取得重大社会意义者,如佛洛依德、荣格、华生等。</p> <p class="ql-block">九、心理督导、心理督导师、心理督导专家</p><p class="ql-block">心理督导是对长期从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工作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治疗师的职业化过程的专业指导,是协助从事心理职业人员提升工作能力与心理素质的一种工作模式。是指学习者在有经验督导者的指导下完成心理工作、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实现自我心理成长的过程;也是心理行业同行分享知识、澄清思路、提升技巧的学习过程。</p><p class="ql-block">根据接受督导者与督导者的关系,可以分为导师督导和朋辈督导。导师督导是水平高的督导者与水平相对较低的咨询师之间进行的不同级别咨询师之间的督导;朋辈督导是同等水平、同等级别的咨询师之间单向或双向督导。根据督导参与方式和人数又分为个体督导和团体督导两种形式。</p><p class="ql-block">督导的目标包括:促进受督导者的专业发展,促进专业理论、技巧和方法的熟练掌握、运用,提高受督导者分析和解决个案问题的能力。促进受督导者个人发展,提高受督导者对自我的觉察能力或觉察敏感度,觉察个人在咨询过程中所呈现的优缺点,了解个人困扰如何影响咨询的过程等。帮助受督导者完成专业认同,帮助受督导者充分认识自己的专业角色,设定清晰的职业行为边界,遵守职业伦理规则,提高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质量水平等。</p><p class="ql-block">心理督导师指的是对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进行心理督导的心理咨询师或心理治疗师。心理督导师并不是一个官方认证职业资格,行业内普遍习惯于将进行督导者称为心理督导师。</p><p class="ql-block">心理督导专家也不是一个官方认证职业资格,长期以来,行业内由于进行督导者大多是“医院派”和“学院派”具有高级(含副高级)国家认证专业职业资格者,因而也将心理督导师称为心理督导专家。一般情况下,咨询师或治疗师更愿意接受这些专家的指导。</p><p class="ql-block">目前某些机构也试图开展心理督导活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认证,总体说来,这会对心理行业发展有一定促进作用,也是对专家督导的一个重要补充,但须严格遵守相关科学依据和职业操守,才有可能进入良性发展。</p><p class="ql-block">十、学历、学位与职称</p><p class="ql-block">医学、教育学、心理学专业人员只要是接受国家正规高校培养者大都有相关学历和/或学位,包括学士、硕士、博士等,代表着接受到什么级别水平的教育,这些人员被俗称为“科班”或“科班出身”。需要说明的是,在大专院校恢复心理专业学科教育设置之前,相关教学内容大多由教育学专业人员承担。</p><p class="ql-block">不管是“学院派”还是“医院派”,学历水平相当重要,但学历含金量随着年代的不同而有一定差异。但在这些“科班”人员中,普遍认为学历水平的价值低于职称水平,因为职称级别不仅仅代表着拥有的知识数量和质量,也代表着运用知识的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p><p class="ql-block">总之,心理学是一门严谨的科学,我们应该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在职业称谓上笔者建议可以更严谨、更专业一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