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 为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执行干警更好地肩负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神圣使命,即日起唐山中院执行局开设专栏,陆续推出唐山法院执行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引导执行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忠诚履职,实干担当,切实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创造新的更大业绩。</span></p> <p class="ql-block"> 刘文灯,男,汉族,1990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曹妃甸法院执行局五级法官助理。今年以来,刘文灯主办执行案件200余件,共参与大小集中行动30余次,拘传被执行人30余人,通过现场给付与和解后按期给付陆续执行到位金额200余万元,查封扣押车辆3台,通过调解完成2处房屋腾退,为下一步财产处置奠定基础。2023年刘文灯同志荣获河北法院“冀执利剑”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先进个人。</p> <p class="ql-block"> 作为一名执行干警,刘文灯同志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讲话精神,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精神之基,不负韶华,不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p><p class="ql-block"> 在“春季惊雷”和“夏日风暴”专项执行行动期间,刘文灯同志每天都在奔赴银行、不动产、行政审批局等查询查控财产的路上。即便是在办案的路上也在不停地接打电话、约见当事人,经常中午顾不上吃饭,忙到下午上班又继续开始下午的执行工作。面对不理解的当事人,他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语释法明理,最大程度争取老百姓的理解和认同。</p><p class="ql-block"> 刘文灯同志在执行工作中独创了自己的一套流程和方法。在专项执行行动前,他认真梳理汇总每一起执行案件的案由和标的额,根据具体案情,制定不同的执行实施方案,不仅让小标的债权人快速实现了胜诉权益,同时执结了一大批陈年积案。现在,刘文灯同志每周都会组织团队开展一次集中执行行动。在行动期间,他始终冲在一线,只要申请人提供了被执行人的具体位置,就立刻组织人员出发进行拘传。他灵活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时为拘传被执行人会在田间地头追出好几公里,有时也会因为被执行人的家庭突遭变故而放弃强制措施,用执行的温度去感化当事人主动履行。</p><p class="ql-block"> 以忠诚之心守护法治初心,用行动诠释青年干警执行风采。刘文灯一直深深眷恋着这份工作带给他的荣誉和自豪,无怨无悔把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基层法院执行事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闪耀着一名青年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风采。</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