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日记

诺爷

<p class="ql-block">  上午到庭后,看了检察院的起诉书,感觉这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简单,涉及犯罪金额共计45000元(为诈骗犯罪提供银行卡转账),犯罪嫌疑人获利仅1000元。应该说这个案子案值较小,犯罪嫌疑人已供认不讳,适用于简易审判程序,犯罪嫌疑人也系初犯,可适用于缓刑。然而一看到犯罪嫌疑人戴着刑具被押着上法庭,不由我吃了一惊(因为一般对适合缓刑的嫌疑人均采用取保候审的办法),怎么有这样严重?听了方庭对案情的介绍,才知道今天是重新开庭。上次(3月31日)准备用简易程序审理,拟判犯罪嫌疑人退还犯罪所得15000元、罚款5000元,共计上交罚没款20000元,拟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缓刑二年零八个月。犯罪嫌疑人也向法庭承诺当日交清罚没款。然而犯罪嫌疑人上午说还差5000元,叫父母转过来一起交。法官说那你先交15000元也可,余款下午再交。那知到了下午准备开庭审理时,传唤嫌疑人到庭竟人面不见、电话不接,一别了之。面对如此欺骗法庭、藐视法律的行为,法院即动用公安直接抓捕。被抓捕后,犯罪嫌疑人父母亲戚均打电话(犯罪嫌疑人系外地人,男、22岁)给法院,请求交款放人。法院明确告知:交款可以,放人?不可能!</p><p class="ql-block"> 开庭时,犯罪嫌疑人父母也为他请了律师,对检察院的起诉也均表认可,愿意接受法庭的审判。最终法庭综合各方面因素,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退还犯罪所得1000元、并处罚金5000元。</p><p class="ql-block"> 闭庭后,出来碰到旁听席上被告的亲属。我对他们说,不知你们亲属怎么想的,能为他请律师,就不能为他交罚款?难道他这个年轻人一年多光阴还不值2万元钱?真不知你们怎么想的!</p><p class="ql-block"> 自从加入这个队伍后,前前后后也陪审过几十件案子,今日的案子,真让人跌破眼镜。一般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均如实交待,积极退赃交纳罚款,争取从宽处理。当然,也有狡辩的、避重就轻的,甚至抗拒到底的。像今日这种认罪态度极好,看似配合法庭工作,却就是不交钱,愿以这区区2万元钱,换坐一年零四个月监牢的人,真不知是如何处世的。</p><p class="ql-block"> 哎!这世界上的人呀,真是说不清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