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了给未成年人创设一个更安全、健康、温馨的成长环境,促进其良好发展,京山市新阳幼儿园在此呼吁家长朋友们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等相关内容,携手为孩子打造安全、温馨的生活学习环境,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p> <p class="ql-block">01什么是未成年?</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p><p class="ql-block">02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p><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具体如下: </p><p class="ql-block">生存权</p><p class="ql-block"> 包括生命安全权和生活保障权。大多数父母都很关心孩子的生存状态,但也有个别父母严重侵犯儿童的生存权。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凡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构成犯罪的、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溺婴及弃婴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p><p class="ql-block">发展权</p><p class="ql-block"> 指儿童拥有充分发展其全部体能和智能的权利。发展权利主要指信息权、受教育权、娱乐权、文化与社会生活的参与权、思想和宗教自由、个性发展权等。其主旨是要保证儿童在身体、智力、精神、道德、个性和社会性等诸方面均得到充分的发展。</p><p class="ql-block">受保护权</p><p class="ql-block"> 反对一切形式的儿童歧视;每一个儿童将得到平等对待;保护儿童一切人身权利及关于处于危机、紧急情况下的儿童保护;脱离家庭的儿童保护。对怎样保护儿童,我们还缺少明确的认识,常常无意识地造成对儿童权利的忽略和侵犯。如对儿童照料不周,对儿童进行有辱人格的惩罚,让孩子承担过重家庭责任、社会责任,利用、剥削儿童,这些都是没有尊重儿童的权利。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p> <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保护法》最早颁布于1991年,中间经过了2006年、2020年的两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p> <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看到满满的干货后,我们选择生活中常见的话题来聊一聊,怎样做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呢?</p> <p class="ql-block"> 学校是学生接受教育,快乐成长的港湾。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看看学校有哪些保护职责吧!</p> <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保护法》社会保护篇开篇第一条就写明:“全社会应当树立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表明了未成年人的保护依靠的不仅仅是家庭、学校,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p> <p class="ql-block"> 少年强则中国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成长,是家庭,也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学校应携手社会各界通过法治教育从源头上净化校园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p> <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宣传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幼儿创设一个更加安全、和谐、温馨的成长环境,促进幼儿健康发展,6月13日京山市新阳幼儿园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普法知识宣讲活动。</p> <p class="ql-block"> 活动中,我园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班级以主题教育活动的形式对幼儿开展有层次性的教育活动,根据幼儿年龄特点进行初步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解读,通过动漫视频、绘本等形式让幼儿学习保护自身安全的方法。</p> <p class="ql-block"> 此次宣讲活动,不仅加深了教师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理解和认识,同时也向孩子们初步传递了法治知识、启蒙了法律意识,为幼儿的安全健康成长撑起一把强有力的“保护伞”。</p> <p class="ql-block">编辑:谢俐璋</p><p class="ql-block">审核:刘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