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案例展示]</p><p class="ql-block"> 某员工A,名下的贷记卡频繁大额透支,涉及商贸、环保科技等多家商户。经调查,该员工信用卡由其亲戚使用,其亲戚在江苏、江西等地经商做生意,用于POS机刷卡以及商户消费,该员工存在出租或违规出借账户(卡)的行为。</p> <p class="ql-block">[新规回顾]</p><p class="ql-block"> 员工违规出租出借账户的行为,根据《关于印发《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22年版)》的通知》(工银规章【2022】281号)第八十六条第一、二、三款之规定: “出租或违规出借员工本人账户(卡)的”、“员工个人账户与客户账户违规发生资金往来的”、“利用员工或客户的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撤职处分;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p> <p class="ql-block"> 根据《关于印发《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22年版)》的通知》(工银规章【2022】281号)第九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员工异常行为应发现未发现的”给予格长专业类违规积分、批评教育或核减绩效收入的处理;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p> <p class="ql-block">[案例分析]</p><p class="ql-block"> 本案反映出该行管理中存在如下几个问题:</p><p class="ql-block"> 一、客户经理自我约束不力。该客户经理无视银行规章制度,将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为客户消费、经商使用,严重违反了银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反映出员工对规章制度学习不到位、合规观念意识淡薄,最终使自己的职业生涯遭受重大挫折。</p> <p class="ql-block"> 二、未摆正内控与经营的位置。从对这起违规操作行为核查的情况来看,反映该支行负责人在经营管理上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重业务发展,轻内控管理,重员工业绩考核,轻员工行为考评,重业务营销培训,轻员工思想教育、规章制度教育。</p> <p class="ql-block"> 三、员工行为疏于管理。A某严重违规操作行为得以长期存在,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账户资金流明显与其收入不相符等行为,每季度的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和每次的案防分析会对此都没有反映、致使A某严重违规操作行为得以长期存在,未能及时发现和查处。</p> <p class="ql-block">[案例启示]</p><p class="ql-block"> 一、从严执行“新时期十大禁令”、“员工行为禁止现定”、“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要加强各级人员,特别是营销人员的内控案防教育,结合今年以来开展的新规宣教和警示案例学习活动,传导合规理念,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员工行为,防范各类违规事件的发生,切实把内控管理落实到实处。</p> <p class="ql-block"> 二、多措并举,有效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要加强对客户经理的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制约、业绩考核、奖惩处罚等方面的管理,不断提高客户经理的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切实防范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以信任代替管理,提升员工自我保护、自我约束、自我抵制能力。</p> <p class="ql-block"> 三、加强员工行为日常动态管理。各级格教长要多渠道了解格员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重点关注员工的“工作圈、 评论圈、社交圈、消费圈",对异常行为的,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要加强排查和监时发现并消除风险苗头。</p> <p class="ql-block"> 都昌支行《清风南山》简报 编</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