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遵循环保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合法和主体资格合法,企业在开展相关环保管理工作时,委托第三方开展时,建议在相关委托合同中添加相关条款,让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相关环保管理工作要求开展环保工作,确保环保工作开展的主体资格合法性,从而为企业后期的环保工作合法合规、可行有效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p> <p class="ql-block">一、关于委托环评单位编制环评的合同补充条款</p><p class="ql-block"> 企业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报告编制,考虑到环评报告的工作量较大,涉及的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内容点多面广,且是企业所有环保管理工作的起点、基点,关系到企业的生死,为了杜绝环评单位不负责任、胡编乱造,照着别的项目环评报告资料进行抄袭编制,而不进行现场实际踏勘和项目调查,收集项目相关资料按环评编制要求进行整理后开展编制,所编制环评报告内容与企业实际严重脱节,从而导致项目环评审批之后,后期项目根本无法实施,最终导致企业陷入违法境地:批建不符——涉嫌多处且长久违法,且无法通过环评报告技术复核,建议企业在委托编制环评报告的合同中增加如下条款:</p><p class="ql-block">甲方编制的环评报告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环评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等的规定和要求,且与企业拟建项目实际相符。否则,因甲方所提供的环评报告不合法、不合规,或无法按环评报告开展项目建设与运营,从而导致项目建设与运营置处于违法违规境地,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特别是涉及环评报告技术复核 通不过所造成的损失。(合同中明确甲方责任人为编制主持人!)</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注:甲方系指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主持人(合同中一定要提供编制主持人身份证信息和联系方式,确保后期环评报告出现违法时,可以及时联系到编制主持人!),乙方系指企业(建设单位)!</span></p> <p class="ql-block">二、关于委托第三方填报排污许可的合同补充条款</p><p class="ql-block"> 针对于企业委托第三方代填机构开展排污许可填报,考虑到排污许可知识的内容较多,涉及的排污许可工作内容点多面广,为了杜绝第三方代填机构为了争快钱,严重不负责任,照着环评、验收等资料进行照抄式填报,而不进行现场实际踏勘和调查,收集资料按排污许可填报要求进行整理后开展填报,所填排污许可证申请内容与企业实际严重脱节,从而导致排污许可证发下来后,根本无法实施,最终导致企业陷入违法境地:证企不符——涉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第40条之“第四十条 排污单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由审批部门依法撤销其排污许可证,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议企业在委托填报的合同中增加如下条款:</p><p class="ql-block"> 甲方所填报的排污许可证申请内容及相关附图附件等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等的规定和要求,特别是必须与相关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的要求相符,并且与企业实际主要建设工程内容、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措施等相一致,再者还必须能够满足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要求。否则,因甲方填报的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导致排污许可工作实施的不合法,不合规等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注:甲方系指代填机构,乙方系指企业(排污单位)!</span></p> <p class="ql-block">三、关于委托第三方建设环保工程的合同补充条款</p><p class="ql-block"> 针对于企业委托第三方开展环保工程建设,含在线自行监测设施建设,考虑到环保工程的建设内容较多,涉及大量的环保工程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及物理化学、数学生物学等知识,为了杜绝第三方环保工程公司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为了多做工程故意建设超大工程等,从而建设大量形同虚设、不可行的无效、不经济的环保工程,且环保工程建设内容与企业产排污环节严重不相符,从而导致环保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相当于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完全不符合经济技术可行性的环保工程建设理念,最终导致企业陷入违法境地:污染防治设施不可行——涉嫌环保法的第63条之“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为此建议企业在环保工程委托建设的合同中增加如下条款:</p><p class="ql-block"> 甲方所提供的环保工程设施等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等的规定和要求,且与企业实际产污环节相匹配,再者能够满足污染物排放监测要求(包括自动在线监测和手动自行监测等)。否则,因甲方所提供的环保工程设施不合法、不合规等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注:甲方系指环保工程公司,乙方系指企业(建设单位)!</span></p> <p class="ql-block">四、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环保检测的合同补充条款</p><p class="ql-block"> 针对于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环保验收检测和排污自行监测工作,考虑到环保检测工作内容较多,涉及大量的环保检测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及物理化学、数学生物学等知识,为了杜绝第三方环保检测公司因为减少检测成本而不正常开展合规现场检测,弄虚作假、投机取巧,胡乱出检测数据等,从而提供与企业实际排污严重不相符的虚假检测报告,最终导致企业陷入违法境地:监测数据造假——涉嫌环保法的第63条之“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为此建议企业在自行监测委托检测的合同中增加如下条款:</p><p class="ql-block"> 甲方所提供的监测服务及监测报告中相关监测数据等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等的规定和要求,且与企业实际相符。否则,因甲方所提供的监测服务和监测报告不合法、不合规等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特别是涉及监测数据的篡改、伪造行为。</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注:甲方系指检测机构,乙方系指企业(建设单位)!</span></p> <p class="ql-block">五、关于聘用第三方咨询机构作为企业环保管家的合同补充条款</p><p class="ql-block"> 针对于企业聘用第三方咨询机构作为企业环保管家,帮助企业开展环保管理工作,考虑到环保管理工作内容较多,涉及的环保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及物理化学、数学生物学等知识十分庞杂,为了杜绝第三方环保咨询机构滥竽充数、不懂装懂、不负责任,以至于光收钱不干事,甚至于收钱后乱作为,更有甚者知法犯法——,从而提供与企业实际需求完全不相符且违法违规的环保管理咨询服务,将企业引入万劫不复境地,最终导致企业陷入违法境地——涉嫌违反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为此建议企业在环保管家委托管理的合同中增加如下条款:</p><p class="ql-block"> 甲方所提供的综合环保管理咨询服务内容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等的规定和要求,且与企业实际相符。否则,因甲方所提供的环保管理咨询服务要求不合法、不合规,或未能及时发现企业所存在的环保管理违法违规之处并提供整改意见促使企业整改,从而将企业置于违法违规境地,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特别是涉及污染防治设施可行性,监测数据的篡改、伪造行为以及日常环保管理措施合法性等。</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重要提醒:针对环保管家进入企业进行现场踏勘与调查后,给出企业不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环保设施与措施、环保管理内容答复时,建议企业请环保管理签字确认,将来因存在违法违规被环保部门处罚时,可以让环保管家承担一切损失!</span></p> <p class="ql-block"> 综上可知,企业如在与第三方环保机构签订相关合同时,将上述的相关条款补充进去,如果第三方环保机构可以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方法等的规定和要求为企业规范开展相关环保工作,则企业基本可以规避各种环保违法行为的发生,且可一劳永逸的确保环保工作合法合规;但如果第三方环保机构不负责任,任意妄为,则企业可能长久地处于违法违规境地,因有上述合同条款的存在,也可以向第三方环保机构追求补偿,减少损失。供稿:胡守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