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了丰富孩子们的课堂,促进家校合作交流,6月8日下午第一节课,上犹县第五小学六(1)班邀请了陈奕欣的爸爸来给孩子们上了一堂防溺水安全教育和法律知识课,我们一起走进陈叔叔的精彩课堂吧!</p> <p class="ql-block">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下奕欣爸爸吧!他现在是名律师,平时工作繁忙,非常了解法律知识,非常有幸能请到律师叔叔给孩子们讲解法律知识。</p> <p class="ql-block"> 奕欣爸爸先给大家宣传了防溺水安全教育知识,孩子们要做到“六不准”:</p><p class="ql-block">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p><p class="ql-block">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p><p class="ql-block">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p><p class="ql-block">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p><p class="ql-block">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p><p class="ql-block">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p> <p class="ql-block"> 他还提到孩子们“六不准”的同时,也可以在家长的陪同下学习游泳,学会一项技能。</p> <p class="ql-block"> 奕欣爸爸还给孩子讲解了有关学生违法犯罪的法律知识,还通过一些具体的例子让孩子们理解这其中的法律知识,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瞧!孩子们听得多认真啊!</p> <p class="ql-block"> 通过奕欣爸爸一堂精彩的安全教育和法律知识课堂,让孩子们受益匪浅!</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