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朋友们:</p><p class="ql-block"> 您好!九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孩子监护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各级政府予以保障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为保障您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完成义务教育的义务,我们真诚向您致信,请您务必抽时间读完这封信,并希望得到您的支持与配合。</p> <p class="ql-block"> <b>一、什么是“控辍保学”?</b></p><p class="ql-block">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p><p class="ql-block"> <b> 二、什么是义务教育?</b></p><p class="ql-block">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p><p class="ql-block"> <b>三、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b></p><p class="ql-block">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p> <p class="ql-block"> <b> 四、不让孩子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一种违法行为</b></p><p class="ql-block"> 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更是家庭的希望,送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每位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家长们应该意识到,孩子辍学导致其不能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行为,不仅害了孩子害了家庭,而且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违法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不得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以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是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高度重视,履行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义务和责任。</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 <b> 五、不让孩子接受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将会减少家庭的希望</b></p><p class="ql-block">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p><p class="ql-block"> <b>(一)正确引导,预防孩子辍学。</b></p><p class="ql-block"><b> </b>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家长要告诉孩子正确看待外出打工青年男女回家过年时的形形色色,教导孩子认识打工者漂泊异乡、艰苦心酸、挣钱不易的一面,不能盲目崇拜、无限羡慕。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协调做好双边教育工作,防止孩子辍学,防患于未然。</p> <p class="ql-block"><b> (二)加强管理,重视家庭教育。</b></p><p class="ql-block"> 家长要对孩子负责,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希望家长朋友们主动担当,履行好家庭教育工作职责,切实当好“称职”爸妈或监护人。</p> <p class="ql-block"> <b>(三)示范引领,做好榜样教育。</b></p><p class="ql-block"> 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父母要为孩子树立正确的婚育观,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早婚约定,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早婚”;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 </p> <p class="ql-block"><b> (四)注重学习,掌握保障政策。</b></p><p class="ql-block"><b> </b>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有保障,国家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实现“四类人员”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帮助贫困家庭孩子能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区委、区政府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切实为孩子们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p> <p class="ql-block"> 家长朋友们,家庭的希望在孩子,孩子的希望在教育。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途径,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2023年春季学期请您一定要把适龄子女按时送到学校就读。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在国家的关怀下,在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关心下,在老师和同学们的鼓励和帮助下,您的孩子一定会茁壮成长,让我们为孩子拥有一个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 图们市石岘第一小学 教导处</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 right;">2023年6月7日</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