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重推】健全信用体系 促进高考与高中课改良性互动

叶. 知秋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培养人才的学校教育制度与选拔人才的招生考试制度之关系,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好的选拔制度有利于引导教育的良性发展,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而好的教育制度有利于人才各得其所的发展,使招生考试制度做到有才可选。据此,我们认为,高考与高中教育特别是当前正在推进的高中课程改革并不矛盾,不应该是水火不容、有我无你的对立关系。关键是要通过建立、健全信用保障体系,促进高考与高中课程改革实现良性互动。</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一、要建立考试信用体系确保高中学生综合评价制度有效落实</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高校录取依据不应该是单一的“一卷定终身”,一次考试未必能真实、全面地反映一个人的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不少人引用一些西方国家的做法作为理论支撑。比如,在米国,以哈佛为首的世界一流大学甄别人才的标准是“三合一”的:高考成绩+高中三年成绩+综合素质,他们看重“活生生的人,而不只是干巴巴的分”。</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2008年1月,教育部出台《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对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评价制度,并逐步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那么,综合评价包括哪些?不同层次和类型的高校应有不同的要求,但总的来说,不外乎这样几个方面:高中三年平时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合作交流、运动与健康等)、获奖情况、校长推荐信。有条件的话,有些专业应进行面试,考察学生的表现特别是学习能力。还可借鉴国外大学录取办法,要求学生提供入学动机信,从中可看出学生的素质、背景和志向等。</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当然,这个道理谁都懂,问题是如何“动真格”的实施。可以说,现在就是因为担心操作起来比较难而迟迟未动。在当今中国诚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起来的情况下,这的确是一个难题——各高中学校会不会为了升学率的需要,在“高校参考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中做手脚?考生家长会不会为了拿到满意的“参考依据”而通关节、走后门?高校面对这些“参考依据”时能不能真正做到公正?设计得再好的制度都有人钻空子,使之变形走样,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样的话,就很可能出现“强者为乱首,弱者为人奴”的局面。</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但今天来看就我们不能因为它难,就可以不作为。如果这个局面不改,考生自然会把全部努力押在一张试卷上;自然会把全部注意力放在分数上,什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等等,都是一句空话。只要下决心去做,还是可以做起来的。现在,银行的信用体系不是逐步建立起来了吗?逾期不还贷,就建立“信用污点”制度,贷款人避之不及。当然,学生人数远比银行贷款人数多,涉及的环节、内容也要复杂得多,但只要认真抓,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做好的,以国人的智慧,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提高犯规的成本。可以说,现在很多违法违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层出不穷,原因就在于违规成本太低,甚至是零成本——舆论“谴责”几句,谴责完了,他该怎样还怎样。要知道,当一个行业成本低、利润高的时候,就会有人奋不顾身,甚至铤而走险。这不是人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是制度出了问题。我们总是说,“国家之间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其实,国家之间的竞争既表现为人才的竞争,本质上更是制度的竞争。有了好制度,坏人能变成好人,制度不好,好人也能变成坏人。</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行文至此,刚好看到一则消息:山西省2011年获得高校保送资格的367名考生名单,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山西规定,有保送资格的学生需经过公示才能被保送,而且信息公示时间由过去的几周延长至年底。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入学与否,一经发现,立即查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违规推荐的中学,不仅将被通报批评,而且所有被推荐学生均需重新审查,推荐学校也将被暂停推荐资格,甚至被终身禁止推荐。看到这里,为该省的“认真”叫好,但同时,依本人浅见,如能把“暂停推荐资格”去掉,直接规定“终身禁止推荐”,就更加彻底了,一经发现推荐不实,就永远从具有推荐资格的学校和校长名单中删除。我们经常说,“犯了错误,改了就是好同志”。其实,在原则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一旦犯了错误,就应该让他连改正“错误”的机会都没有,设置一根真真正正的高压线,让他们不敢拿学校的声誉和形象下赌注,借用《诗经》中的一句话说,让他们在写学生推荐信的时候,有一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感觉。</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2011年3月,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在谈到高考制度改革时说,今后要加大力度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和诚信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招生的打击,加快考试招生法规建设进程。我们希望,招生考试的信用体系能够尽快建立起来,让全社会都能像呵护自己在银行的信用体系一样,珍惜和维护自己的考试信用体系。</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二、要建立办学信用体系确保学校忠实执行国家课程</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招生考试制度固然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要改革、要完善,要按照教育部的部署,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人才选拔机制。的确,招生考试制度要服务于高中课程改革,对高中教育发挥“指挥棒”的良好导向作用。比如,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卷考试,就可以有效地起到引导高中分层教学、因材施教的作用。我们也要避免曾经出现过的一个情况:1997年“两省一市”(江西省、山西省、天津市)高中课改,改了三年,最后高考跟全国其他省份同卷考,导致那次先行先试的课改事实上夭折了。这是一个前车之鉴,当引以为戒。但是,总的来看,在考试招生制度与高中教育制度二者关系上,主要问题并不在前者。</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高中课程改革改到今天,已有几年了,成效有目共睹,它使教师的教学理念、学生的学习状态、课堂的教学行为等发生了一定的改观,但毋庸讳言,存在的问题也不少,“考什么教什么”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高考不考的科目都靠边站,把腾出的时间全部加到考试科目上,反复而机械的训练,教育几乎就异化为训练了,新课程方案所设计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制管理、走班制、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等等,都被不同程度地打了折扣,贴上墙的课表上都有,但真正执行的课表却是另一码事。交起总结报告来,都是“高中新课程改革富有成效”“取得成功”,其实,天知地知,这是经济领域“GDP崇拜”在学校中的典型表现,是畸形政绩观的恶果,说到底,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精神的。</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因此,要切实建立办学的信用体系,以保证学校忠实执行国家的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这方面,要求校长有一颗平常心,切实端正办学思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学校观、人才观、质量观、评价观、发展观,“以大气成大器,明大事成大师”,既关注学生的今天,也关注学生的明天、后天,致力于为学生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既关注学生的分数,也关注学生的品德修养、身心健康,致力于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既关注优秀学生的成长,又不歧视“差生”,致力于全体学生的进步。把学生的成长、社会的信任、国家的重托时刻放在心上,以“一日不为,三日不安”的精神,努力践行一名校长神圣而光荣的职责。但是,我们毕竟不能过于依赖“好人政治”,要加强对办学的监督管理力度,还是前面说的一句话,好制度比好人重要。</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为此,建议重点加强督导制度。一是督学、督学校、督校长。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内外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2009年,笔者有机会到新西兰,在为期3周的参观考察中,对新西兰的教育有一定的了解。在新西兰,校长很看重监学的评估报告。监学每三年访问学校一次,一次来7~9人,在一所学校要待上一个星期。查看学校所有的档案文件,跟校长交流,找教师、学生、家长、校董会成员、社区人士访谈,并深入课堂了解教学情况。最后,把同级学校放在一个“篮子”里作比较,完成一份详细的评估报告。如果报告中说“三年后再来”,校长就放心了,说明这一轮评估过关了;如果报告中列出很多问题,并说“明年再来”考评,就说明学校需要作较大的整改;最差的情况是,报告中建议教育部更换校长,校长就得走人了。而且,这份报告将以副本的形式送达每个就读学生的家长,并在教育部网站等媒体上公布。教师求职时,会上教育部网站看监学部门对学校的评价;学生、家长如看到的是不好的评估结果,会要求转学,生源减少了,政府拨款也就相应地少了。我们现在的督导,事实上已变成了检查;从人员构成上看,主要是由官员构成的,较少专家学者;从程序上,先听校长汇报,然后分两组一组到校园里走马观花地看一看,另一组在会议室翻翻材料,然后很客套地给学校作个反馈,一天甚至半天就搞完了,很难真正起到督学的作用。</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二要督政。从现实情况看,很多教育问题并不是教育界的问题,它表现在学校,根源却在社会。一些地方政府置国家三令五申的规定于不顾,仍在我行我素地给学校刚性规定录取指标。某市上午召开素质教育动员大会,下午把各高中学校校长留下来,下达各校应完成一本、二本院校上线人数,事实上,是一个应试教育的动员会;某县一中连续两年没有学生考上清华、北大,县领导给校长下了一道“死命令”——如果今年还没有学生考上,你就准备走人!在这种强大的外力作用下,校长为了顾及自己的“帽子”、学校的地位,往往背离课程改革的精神。所以,仅仅是“督学”还不够,当前形势下,要特别加强“督政”工作,切实为学校和校长营造一个宽松的教育氛围。</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 22px;"> (原载《湖北招生考试》2011年第18期,参考文献从略)</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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