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小学防溺水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

新民小学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为进一步强化源头防控,避免意外溺水事故发生,请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共同做好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p> <p class="ql-block">  1.提高防溺水工作认识。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民族的未来。生命可贵,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和伤痛。河道、水库、水塘、机井、深坑等溺水安全隐患就在我们身边。您的一点疏忽,就可能给家庭带来沉重的伤害。各位家长必须高度重视、严之又严、慎之又慎,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职责。</p> <p class="ql-block">  2. 依法履行监护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责任,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广大家长作为监护人,要结合学校老师推送的防溺水教育知识,充分运用现实中发生的典型案例,选择科学的亲子沟通方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未成年人认识溺水事故危害,珍爱生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管,如未成年人确需外出,父母要做到“四知”:即知道孩子的去向,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知道孩子的同伴,知道孩子的回家时间。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责任。</p> <p class="ql-block">  3.做好防溺水家庭教育。溺水防控,教育先行。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的生命安全,作为监护人,家长应加强对孩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工作,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务必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p> <p class="ql-block">  4. 增强防护意识与能力。结合居委会(村)或街道(社区)公布的危险水域名单,引导教育孩子一定远离危险区域。指导孩子结合日常所学,熟练掌握溺水自救知识,提高自救能力。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可通过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报警等方式,做到科学施救,智慧施救。</p> <p class="ql-block">  以下防溺水小知识,请家长和孩子共同学习并牢记。</p> <p class="ql-block">  未成年人安全工作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牢筑生命安全防线,让孩子们远离溺水。</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新民小学(新民小学附属中心园)</p><p class="ql-block"> 2023年6月2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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