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十中‖安全】西安市第十中学学生安全教育——防溺水及交通安全篇

奋进十中‖安全

<p class="ql-block">  安全无小事,安全要牢记。夏季是溺水和交通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希望家长们高度重视,做好对孩子们的监管及教育工作。现就防溺水及交通安全注意事项提示如下,请务必认真学习领会,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防患于未然。</p><p class="ql-block">一、防溺水安全</p><p class="ql-block">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伤亡的第一杀手。进入夏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又进入溺水高发季节,每年夏天溺水伤亡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同学结伴外出游玩时,一定要警示自己,安全第一,严防意外事故发生。为了防止溺水事件发生,请同学们严格做到“六不”:</p><p class="ql-block"> 1. 不私自下水游泳;</p><p class="ql-block">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p><p class="ql-block"> 3. 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p><p class="ql-block">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p><p class="ql-block">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p><p class="ql-block"> 6.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是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找成人帮助。</p><p class="ql-block">二、交通安全</p><p class="ql-block"> 1.在道路上行走时,要走人行道;如遇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p><p class="ql-block"> 2.结伴同行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切勿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p><p class="ql-block">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p><p class="ql-block"> 4.在雾、雨天,最好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被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提前采取安全措施;</p><p class="ql-block"> 5.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走人行横道;在有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不要穿越道路中央,安全护栏及隔离墩;</p><p class="ql-block"> 6.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骑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或靠路边骑行,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慢行向后观望,安全转弯。骑行时,不要三五成群并肩骑行,也不要扶肩而行,更不要相互追逐、竞驶,不要手中持物骑行,更不要双手离把。</p> <p class="ql-block">编辑:刘呈猛</p><p class="ql-block">审核:王崇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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