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 教师作为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负着教书育人的职责。为加强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规范教师的执教行为。5月26日下午,永济小学进行了师德师风学习教育。本次学习的内容是《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由学校支部专职副书记张金全进行培训指导。</h3> <h3> 张副书记强调,依法执教既是对教师的约束,也是对教师的保护。教师在学习时一定要认真对待,深刻领会学习内容的深层含义。</h3> <h3> 教师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坚持学习是提高自身的重要途径,通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继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在教育方面的法治意识和边界意识,为进一步实施依法执教奠定了基础。</h3> <h3> 教师是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对被教育者有传授知识、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坚持学习是提高自身的重要途径,通过《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的继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教师的在教育方面的法治意识和边界意识,为进一步实施依法执教奠定了基础。</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