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1990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其中,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p> <p class="ql-block"> 在第33个全国助残日到来之际,5月24日下午,第十七小学分校开展“全国助残日捐款活动”。每个班级的同学们都贡献了自己的一份爱心,对全国残疾人士进行了帮助。</p> <p class="ql-block"> 通过这次活动,燃起同学们的同情和关爱之情,并培养了学生们的爱心。从而进一步教育他们主动伸出双手关心和帮助别人,营造一个充满爱心的世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