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劳动乐成长

鹏仔

<p class="ql-block">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出,具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是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标志,也是其他领域学习与发展的基础,应鼓励幼儿做力所能及的事情。</p> <p class="ql-block">  托班、小班组的宝贝们在“五一”劳动节体验式主题活动中,不但努力学习“自我服务”的本领,还积极的参与到家庭和班级的劳动活动中。让我们一起见证宝贝们的成长吧!</p> <p class="ql-block"><b>劳动我最棒</b></p> <p class="ql-block">  “五一”假期,一份倡议书,引发了家长对幼儿劳动教育的关注和参与活动的热情。</p> <p class="ql-block"><b>我为班级服务</b></p> <p class="ql-block">  瞧,我们小班的宝贝们积极参与劳动的身影,擦桌椅、打扫教室,不在话下。</p> <p class="ql-block"><b>劳动技能小展示</b></p> <p class="ql-block">  别看我们的宝贝小,我们会的可不少。</p> <p class="ql-block">  著名的教育家陈鹤琴先生曾说过:“凡是儿童自己能做的,应当让他自己做。”在劳动教育中,我们将继续重视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宝贝们掌握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让这些能力成为孩子自信成长的奠基石。</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撰稿:康宝荣</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编辑:温尚鹏</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审核:曲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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