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修谱大兴旺时期,应该是明中晚期,直到清朝江西地区修谱追宗耀祖到前朝皇族,建祠堂以省规模,祭祖收钱蔚然成风,江西巡抚上奏朝廷,颁布清规戒律。清代谱禁的内容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p><p class="ql-block"> 首先,祖先名字如果犯了庙号、御名、亲王名直至孔子名讳的,一律改用同音字以避之</p><p class="ql-block"> 其次,在追溯祖先时,不准妄自攀援,只能以五世祖为始祖,或以带领全家或全族迁至当地的祖先为始祖。所以上三世名讳是世系常见格式。</p> <p class="ql-block"> 第三,谱书结构上不准出现“世表”、“传赞”之类名目,以符合庶民身份,家谱中艺文类的文章要严加审查,只要有违碍文字,一律抽改,更有许多在此时新修的家谱,干脆取消这方面的内容,不要艺文类,以保无虞。</p> <p class="ql-block"> 宋代以后的家谱,都由私人所修和珍藏,很少会流传出去。再说,子孙给祖先改名字,本身就不符合传统的道德准则,家谱的序、传、艺文,通常是修谱人家用以炫耀家世之所在,不容粉饰,据实而言,又何以能够骄人。先人画像,原也是家谱的特色之一,如果去掉实在也是使人感到遗憾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