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宣传周】做智慧父母 促温暖陪伴——淇县县直机关幼儿园家庭教育宣传周宣传篇

大手拉小手

<p class="ql-block">  只有学校教育而没有家庭教育,或者只有家庭教育而无学校教育,都不能完成培养人这一极其艰巨而复杂的任务。”</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苏霍姆林斯基</p> <p class="ql-block">  2023年5月15日—21日是全国第二个家庭教育宣传周,本次以“落实各方责任 造福千万家庭”为主题,大力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知识,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家庭教育的浓厚氛围。</p> 我们要知道些什么呢? <p class="ql-block">  1.父母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陪伴孩子共同成长。</p><p class="ql-block"> 2.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p><p class="ql-block"> 3.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孩子终生的价值追求。</p><p class="ql-block"> 4.弘扬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p><p class="ql-block"> 5.家校密切配合,共育时代新人。</p><p class="ql-block"> 6.激扬爱国情,立牢报国志,为国育栋梁。</p><p class="ql-block"> 7.学会倾听,走进孩子心灵。</p><p class="ql-block"> 8.培养劳动习惯,丰富劳动体验,创造幸福生活。</p><p class="ql-block"> 9.言传又身教,教子亦教己。</p><p class="ql-block"> 10.兴趣激发动力,习惯影响未来。</p> 我们能提升什么呢? <p class="ql-block">  当做父母也变成一门“必修课”后,哪些方面是父母们有待提升与需要注意的内容呢?</p><p class="ql-block"> 学习提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p><p class="ql-block"> 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p><p class="ql-block"> 依法履职: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p><p class="ql-block"> 科学减负: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p><p class="ql-block"> 拒绝暴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p> 快速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

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

父母

监护人

宣传周

或者

照护

学习

应当

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