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文明办对我县2021年——2023年国家级、省级各精神文明创建单位开展实地督导

镇安宣传

<p class="ql-block">  近日,镇安县委文明办督导组先后深入我县供电局、第二中学、长安银行、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等精神文明创建单位严格按照《陕西省文明创建网络测评指标》,通过查阅材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文明创建单位的创建氛围、硬件建设、文明餐桌、文明交通、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等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督导检查。</p> <p class="ql-block">  就做好新时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督导组强调,今年是2021年——2023年省级精神文明创建单位工作验收之年,大家要高度重视,督导组要求各单位: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文明单位作为各行各业的先进集体,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维护社会公德的先锋、遵守职业道德的典范、弘扬家庭美德的榜样、塑造良好个人品德的楷模、志愿服务的标兵、成为服务中心的排头兵。 二要注重文化建设。要加强单位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培育职工文化骨干队伍,广泛开展文艺演出、职工运动会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积极打造健康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同时要充分利用单位内外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广泛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和宣传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三要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文明创建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全面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文明创建档案,对推动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它也是上级验收的关键环节。四要密切工作联系。要及时向县委文明办汇报创建工作,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积极配合、支持参与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不断提高文明创建水平,用更高层次的创建成果,全面展示文明单位形象,争取向更高的文明创建层次迈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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