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37, 35, 8);"> 为进一步提高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电动车、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安全文明骑行,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秩序,助推我旗创建文明城市,共建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2023年5月15日下午乌拉特后旗第二完全小学开展了争做学法用法好少年——违规骑电动车、自行车专项治理主题队会!</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37, 35,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 很多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心理,盲目跟风,贪玩及虚荣心在作祟,对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有百害而无一利。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屡见不鲜,经过几轮专项检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道路上随意穿行、并排行驶,不按交通规则骑行等,带来的安全隐患同时也引起了家庭、学校、社会广泛关注。交管大队与各学校也向广大学生、市民、家长发出了倡议,希望大家为了自身安全,也为了建设安全、文明出行风气,自觉按照交管部门要求,需要佩戴安全头盔的及时佩戴,不符合骑行要求的人群严禁违规骑行上路。</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37, 35, 8);"> 交通安全,一个永恒的话题;交通安全,一个关系人生质量、家庭幸福的话题。自从1886年德国人发明了世界上第一辆以汽油做燃料的机动车以来,它使人类进一步向现代文明迈进,但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这一灰色阴影。当一个鲜活的生灵瞬间成为车轮下的亡灵时,当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因为惨痛的车祸而支离破碎时,怎不让我们为之警醒?</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 通过班会学习,我们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不骑加装车篷等非法改拼装电动车出行,在行驶中坚决杜绝闯红灯、闯禁行、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孩子家长骑乘电动车接送孩子时都要戴好头盔,做到一盔一带,不超载或超速行驶。严格遵守一部电动车只载一个孩子的原则 ,禁止超载。要不断增强文明出行意识,大力践行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规范停放电动车自行车等文明交通行为。</b></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color:rgb(237, 35, 8);"> 通过本次班会活动,让学生接受一次生动活泼的交通安全教育,通过逼真的画面,详实的数据,真实地讲述,使学生在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学习交通规则,懂得交通安全重于泰山。</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