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一中家庭教育周学习活动

道玲

<p class="ql-block">各位老师、家长们,大家好!</p><p class="ql-block">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国际家庭教育日5月15日所在的周就是家庭教育活动周。</p><p class="ql-block">首先,我们重点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中</p><p class="ql-block">第二章 家庭责任</p><p class="ql-block">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p><p class="ql-block">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p><p class="ql-block">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p><p class="ql-block">(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p><p class="ql-block">(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p><p class="ql-block">(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p><p class="ql-block">(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p><p class="ql-block">(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p><p class="ql-block">(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p><p class="ql-block">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p><p class="ql-block">(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p><p class="ql-block">(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p><p class="ql-block">(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p><p class="ql-block">(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p><p class="ql-block">(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p><p class="ql-block">(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p><p class="ql-block">(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p><p class="ql-block">(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p><p class="ql-block">(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p><p class="ql-block">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p><p class="ql-block">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p><p class="ql-block">第二十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p><p class="ql-block">第二十一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p><p class="ql-block">第二十二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p><p class="ql-block">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其次,发出“廉洁教育,家校共育”倡议。</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家风不染尘 清廉惠久远”。古往今来,好家风都是无价宝。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营造政风清明、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朗、家风清美五位一体的良好教育生态和发展环境”精神,把廉洁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学校倡议广大教师和家长们携起手来,开展家校合作,共育廉洁好家风,营造家风好、校风正、社风清的良好氛围。为此,学校倡议:</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家校携手,重视家庭教育,做孩子廉洁教育的引领者。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老师和家长们要注重孩子的廉洁品格培育,要让孩子从小树立廉洁意识,接受廉洁教育,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迈好人生的第一个台阶。</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家校携手,以身示范,做清正廉洁的示范者。老师和家长们要充分发挥自己在家庭中的作用,加强自律,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促进家庭成员的清正廉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权力观、幸福观,注重勤廉持家,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清正廉洁的榜样。</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家校携手,弘扬勤廉家风,做廉洁家庭的建设者。老师和家长们要自觉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带头树立廉洁家风,把廉洁家风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将廉洁观念纳入到家规家训之中,动员家庭成员以身作则守住清廉、顶住诱惑,用实际行动拒绝腐化,切身做到正心修身、廉以持家,共同创建崇廉尚廉、和谐美满的幸福家庭。</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家校携手,科学教育学生,做廉洁家庭的守护者。为人父母、为人师者要认识到廉洁品格培育的重要性,树立科学文明的家教理念,提高家庭教育的艺术和技巧。教师要指导和帮助学生家长开展家庭教育,家长要科学文明教育孩子,让孩子从小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家校携手,树立良好家风,做廉洁家风建设的推动者。老师和家长们要带头践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主动参与到议家风家训家规、讲家庭廉洁故事、展家庭廉洁风采等活动,厚养家风正气,传递示范力量,争当树立良好廉洁家风的典范。</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家风是一个家庭的精神内核,也是一个社会的价值缩影。让我们携起手来,把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结合起来,实现家校共育的合力,以实际行动推进廉洁家风建设,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廉、尚廉、倡廉、守廉”的良好风尚和社会风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师、学生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为家庭兴旺和国家兴盛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p> <p class="ql-block">三、中学生心理健康常见问题及给家长的建议</p><p class="ql-block">(一)自卑心理:自卑心理是指学生因为各种原因对自己的品质、智力、水平等感到怀疑并做出过低评价所产生的心理感受。自卑心理一旦形成并得到发展,就会对人的心理过程和个性心理产生日益显著的消极影响,特别是中学生尚处于心理发展不稳定的年龄阶段,自我否定意识更容易引起情感情绪的巨大波动和思想观点的急剧变化,严重影响其学习和生活。</p><p class="ql-block">(二)抑郁心理:抑郁心理是中学生较常见的一种心理失调症,是中学生感到无力应付外界压力而产生的一种消极情绪。处于抑郁情绪状态下的中学生,经常生活在焦虑的心境中,他们内心孤独却不愿向同学、老师和家长倾诉。(三)焦虑异常心理:焦虑心理是一种以担心、紧张或忧虑为特点的、复杂而延续的情绪状态。当人们预期某种危险和痛苦境遇将发生时,通常都会产生焦虑反应,这种焦虑反应是带有普遍性的正常的适合性反应。不过,焦虑的水准过于严重时,就变成了惧怕,人的主观感觉就变得紧张不安,易产生不愉快预感。</p><p class="ql-block">(四)易怒心理:所谓易怒就是指容易冲动、急躁,爱发脾气,喜怒无常,报复性强,常有干危险、愚蠢事的冲动,事后冷静下来又后悔。现实生活中,有些中学生常常会出现这样一种情况,本来仅仅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在别人看来不以为然,而他却犯颜动怒,火冒三丈。</p><p class="ql-block">(五)逆反心理:一些学生对外界的刺激常产生与常态相背的心理反应,与他人交往采取不合作的对抗态度,对老师、家长的教育感到厌烦甚至顶撞。</p><p class="ql-block">(六)厌学心理:中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学习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面对升学难,就业难,出路窄的现象,深感前途渺茫,为此,造成精神上的萎靡不振,从而导致食欲不振,失眠,神经衰弱,记忆力下降,思维迟缓,害怕考试等等。心理老师给家长的建议</p><p class="ql-block">(一)善于发现自己孩子的长处,培养自信心。每个人都有长处和短处,不要总把别人看得过于美好,把孩子看得一无是处,要认识到大家都不尽完美,但也都有可取之处。多想想孩子过往的成功经历,给孩子积极的暗示。至于那些做得不好的事情,也要正确帮孩子分析原因。</p><p class="ql-block">(二)接纳孩子的生理缺陷。一个身体健康的人,倘若灵魂是空洞的、肮脏的,也不过是空有躯壳;一个病残的人,内心世界丰富明亮,也会深受他人的敬承。不要为了相貌、身高等缺陷而贬低孩子,多发现孩子的其他优点,去弥补这些不足。</p><p class="ql-block">(三)正确地与他人比较,不要用他人的长处和自己孩子的短处比,这样只会让孩子泄气。人不可能事事都比他人强,但也不会事事都不如人。</p><p class="ql-block">(四)不要对自己的孩子太过苛刻,在选择目标的时候,除了考虑其价值和自身愿望,还要考虑实现的可能性。如果总是追求不切实际的东西,就会让孩子越来越自卑。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不要因为孩子遭遇了一次失败就泄气,也不要因为一方面没做好就全盘否定孩子。</p><p class="ql-block">(五)快乐的心态是治愈抑郁的良方。鼓励孩子多运动,因为运动能舒缓压力。平时多吃一些令人快乐的食物,如深水鱼、香蕉、菠菜、全麦面包等。(六)家长要鼓励和热情的期望与关怀。学生的潜力和其他优势可以唤醒他们的自信心,改变他们的思维和理解,让他们体验成功的喜悦,坚定继续努力的决心,启动他们的学习动力系统,促进他们的彻底转变。帮助孩子克服自卑感,提高自信心。</p><p class="ql-block"><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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