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9日,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名誉主任、原省环保局(厅)局长袁征同志率调研组一行,前往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向袁吉松律师颁发了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咨询委员的证书和徽章,并就探索市一级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在该所举行了座谈会。 首先,袁吉松律师简要介绍了广东前海律师事务所发展概况:该所创建于2006年,业务覆盖所有的法律事务工作,是一家信誉良好,专业化和综合化相交融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近年来,依法代理和调处一批生态环境资源类纠纷的案件,社会反响较好。 北京大学博士周林律师简要讲述了自己的职业经历和在知识产权等领域的建树,并对自己经历的环保纠纷案件发表了个人评价。江泽利教授派过来的优秀青年律师及前海所的彭满香实习律师先后向调研组作了自我介绍并阐述个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纠纷工作看法和建议。 接下来,袁征主任讲述了自己参与环保调解工作的历程和省调委会在生物多样性保护、红树林保护、东江生态保护等几个公益诉讼和调解中作出了较大成绩。袁主任在介绍处理个案中说:如2014年推动修改环保法,针对公益诉讼、破坏生态等三种行为可由公益组织提起诉讼,但公益组织提起诉讼在实务中仍困难重重。有的案子除了与受害者协调外,还与检察院、法院及污染企业不断做沟通和协调工作。一个排污的环保案子就曾集合政府、纺织工业、行业商会、当地百姓一起座谈排查原因及确认责任主体。同时还举例讲述了在陆丰的化学药品翻车案,花都开发商建房与高速公路修建环保冲突案、茂名电梯低频噪音污染案等,其中南岭自然保护区和阳江红树林湿地环保案均被最高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袁征,江苏吴江人,毕业于武汉大学测绘学院,历任广东省测绘局局长、广东省国土厅厅长、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副主任委员、中共广东省委巡视第五组组长,现任广东省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名誉主任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基金会总顾问)</span></p> <p class="ql-block"> 座谈会重温了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袁征主任认为开展律师调解可以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调解的专业优势、执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在环保纠纷领域,健全和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参与和推动中国特色多元纠纷化解的体系建设,响应国家号召,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意义重大。并号召在座律师踊跃发言,一起探讨如何将省调解委工作在市一级,尤其是在深圳市更好地落到实处,更好地在第一线化解环保纠纷,解决公益诉讼难题。</p><p class="ql-block"> 袁吉松律师对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提出律师调解工作机制的六种模式一一做了分析对比。认为从目前我省实际和工作需求出发,市县(区)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机构均未建立,在深圳市仅罗湖区设立了区一级的人民调解机构,与省司法厅、省环保厅提出的环境纠纷调解机构市县(区)全覆盖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袁吉松律师认为联合相关法律部门,成立由市司法局主管,市环保局组织实施的深圳市生态环境纠纷处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以开展中立和第三方调解的模式是比较适宜可行的。袁吉松律师同时还对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特性做了分析:①重视程度不断提高;②保护力度不断加大;③惩罚措施不断增多;④法律依据不断完善;⑤诉讼与调解对接条件不断成熟;⑥不断建立和完善生态环境纠纷调处机制,可以使纠纷调解的关口前移,有效预防生态环境纠纷的发生,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p> 袁征主任当即表示,届时可以协调深圳市环保局和深圳市司法局为业务指导单位,由省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家作为技术支撑,提供专业指导,全力协助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纠纷调解机构的成立和运行。调解业务的范围,以生态环境纠纷的民事调解为主,逐步扩大到商事调解和受委托开展行政纠纷调解。袁吉松律师表示非常感谢袁征主任的邀请,愿意与前海律所的其他合伙人一起,带领前海律师事务所担任深圳市环保调解委组建的牵头单位,结合各方的力量成立相关调解组织。会议还就开展全社会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等合作事宜进行了商谈。 在环保纠纷中,有时候调解所能达到的效果远甚于诉讼,现习主席也倡导把调解工作放在首位。目前环境法典也在筹备阶段,通过12369电话统计,广东环保案诉讼数量亦居前列。随着生态环境工作的深入发展和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长,生态环境领域的权益争议和纠纷矛盾引发的诉讼案件的发案率不断上升。如何把调解工作挺在前面,以非诉形式从源头上化解纠纷,减少诉讼案件的增量,也是法律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