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环境,禁止露天焚烧-渭纺幼儿园倡议书

初心

<p class="ql-block"> 为有效防止非法露天焚烧秸秆、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们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给自己创造一个无污染的幸福家园!请禁止焚烧秸秆、枯木干草及垃圾等。</p> <p class="ql-block">每到春夏、秋收季节,各地都会陆续出现程度不同的集中焚烧秸秆现象,产生如下几点危害。</p><p class="ql-block">危害一:</p><p class="ql-block">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有数据表明,焚烧秸秆时,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达到高峰值,其中二氧化硫的浓度比平时高出1倍,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比平时高出3倍,相当于日均浓度的五级水平。当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轻则造成咳嗽、胸闷、流泪,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p><p class="ql-block">危害二: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引燃周围的易燃物,尤其是在村庄附近,一旦引发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p><p class="ql-block">危害三: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焚烧秸秆形成的烟雾,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可见范围缩小,容易引发交通事故。</p><p class="ql-block">危害四: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焚烧秸秆使地面温度急剧升高,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影响作物对土壤养分的充分吸收,直接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影响农业收益。</p><p class="ql-block">危害五:焚烧秸秆所形成的滚滚烟雾、片片焦土,对一个地区的环境形象是最大的破坏。</p> <p class="ql-block">为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行动,通告如下:</p><p class="ql-block">一、严禁任何公民焚烧个人或他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p><p class="ql-block">二、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伤的,由林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p><p class="ql-block">三、公民焚烧个人田间、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p><p class="ql-block">四、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五、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由司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p><p class="ql-block">六、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p><p class="ql-block">七、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行动起来,同故意焚烧秸秆的行为作斗争,并向公安机关积极检举揭发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提供重要线索的人员,将给予奖励。</p>

秸秆

焚烧

农作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

危害

造成

大气污染

可吸入颗粒物

禁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