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大家好!</p><p class="ql-block">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和垃圾等废弃物是大气污染源头之一,产生的浓烟中含有大量有毒气体,不仅污染空气,加剧雾霾产生,还会破坏土壤结构,造成农田质量下降,同时也严重影响人体健康,也极易引发火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违法行为。</p><p class="ql-block">禁止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行为,违者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不听劝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和罚款。</p><p class="ql-block">为落实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有效防治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辖区内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提出如下倡议:</p><p class="ql-block">第一,树立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积极宣传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的目的和意义,自觉遵守关于禁烧的各项规定。</p><p class="ql-block">第二,积极响应号召,要做保护环境的践行者,做好家人、亲戚、邻里和朋友的说服教育,做到不在露天焚烧垃圾、秸秆、落叶。</p><p class="ql-block">第三,爱护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家园,及时清运自己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沟边的垃圾、秸秆、枯叶。</p><p class="ql-block">第四,及时举报和制止焚烧垃圾、秸秆、枯叶的违法行为,监管自己的责任田,严防他人焚烧。</p><p class="ql-block">城市是咱家,环境靠大家。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遵纪守法,保护环境,充分认识焚烧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坚决做到不露天焚烧,保证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一片美好蓝天!</p><p class="ql-block">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