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2023版)

随 缘

<p class="ql-block">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p> 一、党建管理 <p class="ql-block">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发展素质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p><p class="ql-block"> 2.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公办学校贯彻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民办学校要保证党组织在重大事项决策、监督、执行各环节有效发挥作用。学校党组织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学校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强化党建带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工作,推进学校统战工作制度化、程序化。</p><p class="ql-block"> 3.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公办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织班子成员到会。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工作。民办学校要不断完善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涉及民办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要参与讨论研究,董(理)事会在作出决定前,要征得党组织同意;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要由党组织研究决定。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全体党员通报一次重大党务活动情况。</p><p class="ql-block"> 4.加强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党建工作写入学校章程。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文件制度,明确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按照党章规范党组织设置和党组织委员配备。正式党员 3 人以上要单独建立党支部。按时完成换届,选举程序规范。党组织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每学期末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1 次党组织工作,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党员活动日等组织生活。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每年在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党课不少于 1 次。督促党员做好自主学习和参加教育培训,每年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每名党员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 32 学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奉行廉洁从教,持续开展清廉学校建设。严格党员管理,严格落实党费缴纳制度。</p><p class="ql-block"> 5.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建立稳定规范的中小学校党建经费保障机制,落实党建工作经费、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活动场地。配备专职或兼职党务干部。集团化办学等类型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p><p class="ql-block">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校党组织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加强师生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坚持宗教和教育相分离原则,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防范和抵御校园传教和宗教、邪教渗透。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强讲座、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校园出版物、校园广播、培训、学生社团等阵地管理,确保可管可控。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正面宣传和内容建设。</p> 二、行政管理 <p class="ql-block">  7.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学校必须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观念,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能力。遵循教育规律,建立学校工作规范和良好的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形成方向正确、民主和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校风。</p><p class="ql-block"> 8.提升科学管理能力。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健全完善章程执行和监督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制定学校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实施方案,客观评估办学绩效。健全管理制度,建立便捷规范的办事程序,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法治事务,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学校合法权益。</p><p class="ql-block"> 9.完善内部机构组织规则。学校工作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和中层干部岗位责任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副校长协助校长分工负责部门工作,对校长负责。学校设置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工作计划的实施,对校长和分管领导负责。</p><p class="ql-block"> 10.规范学校管理过程。建立计划、落实、检查、反馈、总结五大环节的常规管理流程。学校开学前要制定工作计划,各处(室)、科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根据学校总体计划,制定部门和个人工作计划。学校工作计划确定后,学校领导要加强指导,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计划落到实处。工作中要及时总结,查找存在问题,落实改进措施,推广成功经验。</p><p class="ql-block"> 11.抓好开学和期末工作。新学期开学,要抓好招生、入学和新生编班工作,落实人事安排和教学、生活用房及设施,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制订课程表及作息时间表,按时发放教科书,上好“开学第一课”。学期末,要组织复习和质量检测,做好工作总结,填写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收集、保管好各种资料,妥善保管教学仪器、设备,安排好师生的假期生活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p><p class="ql-block"> 12.坚持工作例会制度。每周召开 1 次行政会(校务会),两周召开 1 次班(年级)主任会议和教研组长会议,每学期召开 1 —2 次校会,每年召开 1 次教代会(全体教师会议),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促进学校发展。认真执行升降国旗制度,每天升降国旗,每周一举行全校性的升旗仪式,并作国旗下的讲话。</p><p class="ql-block"> 13.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学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提交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完善校务公开制度,设置信息公告栏,公开校务信息,公示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保证教职工、学生、相关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建立问题协商机制,听取学生、教职工和家长的意见建议,有效化解相关矛盾。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的作用,引导学生自主管理或参与学校治理。</p><p class="ql-block"> 14.抓好档案资料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及固定资产档案、证件(土地证、房产证、法人登记证、机构编制管理证)、合同、协议、财会档案等重要档案要有铁柜存放,专人保管;党政档案、师生档案、教学档案、资助档案、会议记录、各种规划(计划)、值周(值日)记录、检查记录、工作总结等要按年度分类立卷,专人保管。规模较大的学校要设有档案室,一般学校要有专门档案柜。档案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p><p class="ql-block"> 15.规范进校书刊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教材管理的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国家、地方课程教材。校长是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第一责任人,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由学校教务部门具体负责,在自治区、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向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发行单位征订。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教辅管理规定,加强教辅材料的推荐、代购、使用和管理,坚持自愿征订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及家长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统一代购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之外的教辅。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课外读物推荐、馆藏图书采购及图书受捐等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学生及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要做好指导工作;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p><p class="ql-block"> 16.规范教育移动应用进校管理。学校要制定教育移动应用的选用制度,严格选用标准,控制数量,确定选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推荐使用的教育移动应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不得与教学管理行为绑定,不得与学分、成绩和评估挂钩。</p><p class="ql-block"> 17.加强校长自我管理。校长必须参加上级规定的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要自觉履行职责,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行政工作。要以《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作为自身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成为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的专家。</p> 三、学生管理 <p class="ql-block">  18.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完善学籍管理档案,完备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结业)等手续,防止空挂学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严格控制学生流失,严禁迫使学生转学或退学。严格执行学生考勤管理,规范学生请假手续,实行每课考勤制度,发现无故缺课(旷课)的学生,及时告知监护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学生辍学。学校应及时将学生辍学情况书面上报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生返校。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防止出现因贫失学。对于少数经相关部门联合劝返三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经县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可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健全完善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p><p class="ql-block"> 19.提升学生道德品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坚持立德树人,“一校一案”研究制定德育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将德育工作经费纳入学校经费年度预算。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法治教育、生态文明教育等,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熟记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好道德与法治课程,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协同育人。统筹课程资源,创新德育形式,发挥学科育人功能。开展适合学生的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注重养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开学第一课”“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牢记教导、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加强升旗、入团、入队等仪式教育,不断创新德育活动载体。把学生思想品德发展状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认真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 年版),落实多学科协同,开展法治教育,培养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p><p class="ql-block"> 20.满足需要关注学生的需求。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通过宣传栏和校园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让一名学生因学习、家庭、身体、性别等因素而受到歧视。坚持合理便利原则满足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需要,创造条件为有特殊学习需要的学生提供帮助,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情感关怀,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乘坐校车、营养改善需求。创造条件接受随迁子女入学,将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均衡配置师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保障随迁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平等享受教育权利。</p><p class="ql-block"> 21.加强心理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校本课程或地方课程,同时注重安排形式多样的生命教育、挫折教育等。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排查,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及早分类疏导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压力,避免造成心理危机。对于入学时就确定有抑郁症等心理障碍的学生,要及时将干预方案告知家长,与家长共同商定任务分工。在家长学校中将青少年发展心理学知识列为必修内容,防止因家庭矛盾或教育方式不当造成孩子心理问题。学生出现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倾向等严重心理危机时,学校及时协助家长送医诊治。学生因心理问题在校发生意外事件后,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针对可能的社会关注,要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回应,对在网上进行恶意炒作者,争取网信、公安等部门支持,合力做好舆情应对等工作。每所学校至少要配备 1 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类培训必修内容予以重点安排。在学校年度预算中统筹各类资金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础经费,并视情建立增长机制。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p><p class="ql-block"> 22.增强学生身体素质。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配齐体育教师,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不断增强学生体质。加强科学锻炼指导和体育安全管理。保障并有效利用体育场地和设施器材,满足学生体育锻炼需要。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 1 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开展 30 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使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建立常态化的校园体育竞赛机制,经常开展班级、年级体育比赛,每年举办全员参与的运动会。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等三个办法,每年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小学一、二年级每周 4 节体育课,三至九年级每周 3 节体育课,有条件的学校每天 1 节。积极推进体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将学生参加体育活动及体质体能健康状况等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p><p class="ql-block"> 23.提升学生美育素养。按照国家、自治区规定,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全面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美育课程以艺术课程为主体,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帮助学生掌握 1至 2 项艺术特长。按照国家标准设置艺术教室和艺术活动室,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p><p class="ql-block"> 24.提升学生劳动素养。严格执行《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开足开齐上好劳动课,保证劳动教育课平均每周不少于 1 课时。采用专题讲座、主题演讲、劳动技能竞赛、劳动成果展示、劳动项目实践等形式落实劳动周活动,丰富劳动教育内容。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多样化的劳动实践活动。将劳动教育与学生的个人生活、校园生活和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劳动体验。每周课外活动和家庭生活中劳动时间,小学 1 至 2 年级不少于 2 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 3 小时。有条件的可在校园内设置劳动教育实践设施及场地。依据学生身心发育情况,适度安排劳动强度、时长,切实关注劳动任务及场所设施的适宜性,加强劳动安全管理。寒暑假布置与劳动或社会实践相关的作业。鼓励购买劳动教育相关保险。</p> 四、教职工管理 <p class="ql-block">  25.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根据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和结构比例,合理设置学科教学岗位、后勤和教辅人员岗位,制定岗位条件和岗位工作要求,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工作纪律,落实考核措施。教职工请假要经过审批。有在编不在岗或辞职的情况,学校要及时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按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健全教师业务档案,完善教职工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学习进修证明材料、个人教学计划和总结(含论文、著作)、师德考核材料、出勤情况、教学成绩统计、奖惩材料、年度综合考核材料等。</p><p class="ql-block"> 26.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崇德修身、潜心教书育人。教师要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衣着整洁得体,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不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加强法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守师德底线。实行师德考核评价制度。</p><p class="ql-block"> 27.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教师要熟悉课程标准,熟练掌握学科教学基本要求,提高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推动教师阅读工作,引导教师学习经典,加强教师教学基本功考核,提升教师普通话水平,规范汉字书写,增强教师学科教学能力。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应用能力,强化实验教学,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落实《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制定班主任队伍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交流和培训,提高班主任组织管理和教育能力。针对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校本教研,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发挥老教师传帮带作用,指导和帮助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p><p class="ql-block"> 28.加强教师培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制订教师培训规划,指导教师制定专业发展计划,建立教师专业发展档案。按规定将培训经费列入学校预算,支持教师参加必要培训,落实每位教师五年不少于 360 学时的培训要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校本研修机制,引进、整合优质资源,针对学校发展及教师专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题研训,促进教研、科研与培训有机结合。积极建设教师学习共同体,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科研活动。</p><p class="ql-block"> 29.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教师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考核评价和待遇保障机制,关心教师生活状况和身心健康,经常组织形式多样的活动,定期安排教师体检。落实班主任工作量计算、津贴、奖励、表扬等待遇和保障。将体育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体育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按照《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学校应当支持、监督教师正当履行职务。教师因实施教育惩戒与学生及其家长发生纠纷,学校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p> 五、教育教学管理 <p class="ql-block">  30.严格招生入学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易地搬迁群众子女就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按照“学生均衡编班、教师均衡搭配、先学生编班后配教师”原则,对起始年级所有学生进行均衡编班,严禁编重点班、快慢班和尖子班,接受各方监督。控制班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得超过 45 人,初中每班不得超过 50 人。控制校额,原则上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 2000 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 2500 人。</p><p class="ql-block"> 31.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学校要全面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2022 版)和自治区课程实施办法,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确保中小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正常开设。合理安排中小学课程和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课间和必要的课后自由活动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初中一般不早于 8:00;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 10 小时,初中生应达到 9 小时。节假日严禁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p><p class="ql-block"> 32.完善适合学生发展的课程。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地方、学校、社区资源条件,科学规范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加强课程实施和管理。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通过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每学期组织一次综合实践交流活动。</p><p class="ql-block"> 33.实施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创新各学科课程实施方式,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引导学生动手解决实际问题。定期开展学生学习心理研究和教学质量分析,统筹课程、教材、教学、评价等环节,采取启发式、讨论式、合作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式,提高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除外语课和壮语文教学外,学校要以规范的普通话为教学语言。</p><p class="ql-block"> 34.加强作业和考试管理。切实做好“双减”工作,创新作业方式,避免布置重复机械的练习,鼓励布置分层作业。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合理控制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 60 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 90 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p><p class="ql-block"> 35.帮助学生学会学习。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激发和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学习自信心。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落实学生主体地位,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和主动探究,培养学生良好思维品质。尊重学生个体差异,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能力。</p><p class="ql-block"> 36.落实教学工作检查。加强教学环节的管理和质量监控,规范教师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与质量分析的基本要求。采取自查、互查、领导检查等多种形式,对教学计划的执行、教学进度、教学环节、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加强师生双向交流反馈,及时了解学生课堂学习质量,提出改进教学和学习的意见,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落实听课制度,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 15 节,年级组、学科组组长以上每学期至少听课 20 节,小学校长每学期听课至少 25 节,初中校长每学期听课至少 20 节。教师和领导听课、评课均要有记录。</p><p class="ql-block"> 37.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加强教研组织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制定学校教育科研计划,激发教研组织活力。健全校本教研制度和师徒结对制度,开展经常性教研活动,发挥教师在校本教研中的主体作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课题研究,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积极探索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教与学方式变革,围绕数字教材普及应用、“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等重点项目实施,推动课堂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改革,促进课堂教学质量提升。</p> 六、安全管理 <p class="ql-block">  38.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把安全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借助政府部门、社会力量、专业组织,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体系。组织教职工学习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溺水、交通事故、不法分子入侵、校园欺凌、自然灾害、网络安全和公共卫生事件。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处理,保护现场,及时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报告。</p><p class="ql-block"> 39.建设安全卫生的学校基础设施。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等相关要求,配备保障学生安全与健康的基本设施和设备。学校教育、教学及生活所用的设施、设备、场所要经权威部门检测或验收,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标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按照安全防范要求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视频监控和一键音视频报警系统”“专职保安派驻”“校门防冲撞系统”“加强校园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等措施。将校园校舍安全信息等录入国家和自治区学校办学条件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定期对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学生宿舍、厕所、体育场地和器材、消防设施和紧急照明装置、饮用水源及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卫生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消除安全卫生隐患。校园校舍安全隐患和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卫生教育宣传橱窗,定期更换宣传内容。</p><p class="ql-block"> 40.开展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健康教育。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突出强化预防溺水和交通安全教育,开展国家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了解保障安全的方法并掌握一定技能。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自护能力。</p><p class="ql-block"> 41.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完善学校门卫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宿舍的值班、会客、安全等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学生宿舍内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器。落实校园校舍防倒塌、防洪水、防台风、防雷电、防地质灾害、防火等险情应急预案,加强校内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校舍、设备设施和实验室药品安全管理,定期检查、鉴定、维护和维修,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每次检查均应有记录。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进入校园。配备校车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学校在建工程校园安全管理,严禁使用 D 级危房。加强师生外出开展活动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p><p class="ql-block"> 42.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健康教育。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制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全面改善学校卫生条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安全饮用水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水质监测。落实健康教育课程课时要求,引导学生养成健康行为习惯。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落实中小学生健康体检要求,每年组织学生进行 1 次项目齐全、质量可靠、数据准确的健康体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p> 七、校园管理 <p class="ql-block">  43.合理配置校园设施。校园建设必须做好整体规划,制定学校基本建设发展规划,形成学校基本建设任务计划书和校园规划总平面图,做到“一校一策”“一校一图”,教学、生活、体育、文艺、科技等场所布局合理、整洁有序。学校建筑要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做到墙壁洁白、地面平整、屋面不漏、门窗完好、排水畅通、用电安全。学校在保证足够的教室、实验室的前提下,还要设置阅览室、体育器材室、卫生室、美术室、音乐室、心理辅导室等功能室。学校校园网安全、稳定,具有完备的信息化教学环境,班级教室均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计算机教室满足教学需要。条件较好的学校可配备语音室、阶梯教室、录播教室等。</p><p class="ql-block"> 44.做好校园绿化美观工作。按照学校总体规划绿化校园,在校园建设和改造中,结合当地经济、资源、气候、环境及文化等特点着力优化校园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各类公共绿地和绿植搭配,种好管好花草树木,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校园绿化要平衡协调、错落有致;要落实专职或兼职护理人员,努力创建四季树常绿、花常开的生态校园。建设绿色环保校园,培育绿色校园文化,开展森林日、植树节等活动,培养青少年学生绿色发展责任感,提高爱绿护绿的行动力,养成健康向上的绿色生活方式。加强学校宿舍、食堂、厕所、洗浴间、垃圾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维修。食堂设施设备齐全、内外环境整洁、地面保持干燥、定期进行消毒。围墙要完整,校门要端庄,校牌要得体;旗杆位置要适宜,旗台要规范大方;世界地图和中国地图的设置和党的教育方针的张贴位置要恰当。校内主要通道要平整、开阔、硬化。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落实学校卫生清洁制度,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大力整治校园环境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形成卫生保洁长效机制,确保校园长期保持清洁卫生。寄宿制学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学生宿舍日常管理制度和卫生清洁制度,加强学生文明卫生教育,促进学生文明卫生习惯养成,学生宿舍环境干净整洁。</p><p class="ql-block"> 4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学校要立足学校实际和文化积淀,结合区域特点,建设体现学校办学理念和思想的学校文化,发展办学特色,引领学校内涵发展。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教室要在明显位置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 字、《中小学生守则(2015 年修订)》,教室正前上方有国旗标识。树立尊重差异的意识,尊重不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营造多元包容、和睦相处的校园环境。精心设计体现办学理念和学校特色的校训、校风、校歌、校徽。办好板报、橱窗、文化走廊,加大宣传力度,定期更新内容。在教室、走廊、墙壁和其他适合位置,张贴、悬挂革命领袖、英雄人物、劳动模范、科学家、艺术家等人物画像、格言,营造浓郁的人文特色与育人氛围。每年通过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劳动周等形式,因地制宜组织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构建积极向上的校园网络,教育引导学生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安全上网,远离有害信息,防止网络沉迷和伤害,提升信息素养,打造清朗的校园网</p><p class="ql-block">络文化。</p><p class="ql-block"> 46.规范室内布置。教学、办公用房保持整洁干净。教室采光照明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照明卫生标准达标,通风良好。教室布置要体现学段、年级特点,课桌椅整齐规范,黑板设置合理,物体安放有序。图书馆、实验室等功能室配置有相应的实验桌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学生年龄使用需要。办公室要求摆设整齐、美观整洁。学生宿舍要做到厕所、淋浴、给排水、用电、照明、风扇、消防、安防等配套设施设备配置齐全、标识醒目、运行良好,室内地面清洁、内务整齐、物品摆放有序、门窗和防护设施完整无缺、床架牢固安全。</p><p class="ql-block"> 47.维护校园良好秩序。制定校规校纪,健全学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治理行为,形成全体师生广泛认同和自觉遵守的制度规范。加强学校门口管理,强化登记手续,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及在校门口周围聚集闲逛。严禁在校园内和校门口摆摊设点,严禁在校园内打场、堆物、取土、采石、燃放鞭炮和放养家禽牲畜。严禁在校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校园内建造祠堂、庙宇、坟茔及从事其它封建迷信活动</p> 八、财务资产管理 <p class="ql-block">  48.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中小学财务管理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管理财务工作,对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独立设置并开展独立建账核算的中小学校,应当指定专人主管财务工作,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人员,并根据需要合理设置财务部门,对学校的各类经济活动实施管理、核算和监督。学校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完善预决算、收支、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等内控建设,防范财务风险。</p><p class="ql-block"> 49.加强预算管理。独立设置的学校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规定,科学、准确地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实行“一校一本预算”,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规定和程序进行审议,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经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p><p class="ql-block"> 50.加强收支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严禁将应由学校承担的办学费用转嫁给学生和家长,严禁委托、授意第三方或家长委员会收费。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坐支。要建立健全基本财务制度,并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完善、落实财务审核及审批制度,按规定合理使用学校经费,严禁假账。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经费、人员经费不得混用。年度学校各项预算支出进度要达到财政部门规定要求。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学校财会人员每月应向学校领导提供财务报表;会计年度终了时,要向学校领导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经费决算报告。</p><p class="ql-block"> 51.做好绩效管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列入绩效评价的预算项目开展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编制预算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关注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对存在差异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在年度结束时,及时编制项目绩效自评价报告。</p><p class="ql-block"> 52.规范物品采购。学校的图书、教学仪器、体育器材以及师生活动和生活设施等,要根据经济实用、耐用、安全的要求及时购置。学校大额物品采购、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应按“三重一大”事项要求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通过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按规定应由政府采购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食堂食物采购每天应公布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和采购经手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实物采购要有专人验收,并在票据上签名。工程建设符合招投标的,一律要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p><p class="ql-block"> 53.健全财物登记制度。学校要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把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登记在册(包括财产名称、数量、价格、总金额、购置日期、使用人),做到账、卡、物相符,并落实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教职工借用财物要有借用手续,定期归还。已报废的资产要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后注销。</p><p class="ql-block"> 54.加强设备设施管理。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结合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标准、绩效目标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配置资产。学校资产处置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爱护公物和厉行节约教育,指定专人负责,建立资产台账,定期维护保养,提高学校各类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更好地为教学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p> 九、家校社协同管理 <p class="ql-block">  55.构建家校社新型关系。学校要构建“共谋、共建、共育”的家校社新型关系,密切学校与社区联系,促进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积极争取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学校改革发展。主动与学生家庭建立联系,通过开办家长学校、家长会、家庭访问等形式指导、帮助家长遵守《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把建立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发挥其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的作用,使其了解学校的工作,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困难,集中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按照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有关要求,指导家长委员会做好“八主动”“十不准”行为规范。有条件的学校可将体育文化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所在社区居民有序开放。</p><p class="ql-block"> 56.建立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学校要畅通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研究制定家长学校管理办法,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设立学校开放日,提高家长在学校治理中的参与度,形成育人合力。家校社协同加强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与监督,教育引导学生参加必要的家务劳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 1 次家长指导、1 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建立问题协商机制,听取学生、教职工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化解相关矛盾。</p><p class="ql-block"> 57.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注重言传身教、注重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构建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拓展网络新媒体家校社服务功能,构建家校社合作交流网络平台,落实教师家访制度,多渠道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主题活动,促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与街道、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联系,挖掘当地教育资源,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开展家长指导和家庭教育实践活动。</p> 十、评价管理 <p class="ql-block">  58.加强学校评价。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健全学校内部质量保障制度,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p><p class="ql-block">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的倾向,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p><p class="ql-block"> 59.改革教师评价。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统筹调控作业量和作业时间,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坚持因材施教、教好每一个学生,精准分析学情,重视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帮扶学习困难学生。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按照“四有”好老师标准,积极选树先进典型,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p><p class="ql-block"> 60.改进学生评价。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面向人人、因材施教、知行合一,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全面准确地评价学生学习质量。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建立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做好学生成长记录,真实反映学生发展状况。减少考试次数,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名次和作为衡量教师工作及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p>

学生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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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党组织

工作

教学

课程

落实

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