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蓓蕾维权 彰显法律尊严——刘艳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记

平安果

<p class="ql-block">  为推进调解工作进校园、进网格,化解矛盾纠纷,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更好地提升质效,增强群众满意度,实现不断完备“家门口的小法院”功能。滦南县人民法院与唐山市人大代表、滦南县倴城中学教务副主任刘艳萍老师联系沟通,着手建立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宗旨的工作室。</p> <p class="ql-block">  2023年5月8日,滦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柳青、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会军,政治部副主任郑紫薇,倴城法庭法官助理田家旭等专程来倴城初中参加刘艳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室成立活动,李院长为工作室揭牌,并同大家亲切交流。</p> <p class="ql-block">  工作室内,李院长和刘校长交流。</p> <p class="ql-block">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杨会军:</p><p class="ql-block"> 法治宣传进校园,是利国利民的工程。“工作室”联合滦南县人民法院,指派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在滦南县域各中小学校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解答师生在法律方面的问题,并免费赠送法律知识宣传单或法律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便于师生了解及懂得如何正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p> <p class="ql-block">  从工作室移步党员活动室,在活动室,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的相关事宜和工作,进一步深入交流!</p> <p class="ql-block">李院长:</p><p class="ql-block"> 化解涉未成年人权益的社会矛盾,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学校是未成年人的重要成长环境,也是涉未成年人权益矛盾的多发地,“工作室”以县域内各中小学为依托,指将法律法规融入到未成年人日常教育和管理之中,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将法治观念培种于未成年人心底,提高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由传统的“老师训诫”转变为“老师讲法”,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p> <p class="ql-block">  刘立江校长:</p><p class="ql-block"> 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也希望法院继续为师生提供更多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师生参观法院,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感受“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和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新成就。组织“模拟法庭”等活动,使学生们在亲自体验庭审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更好的引导师生知法、守法、用法。</p> <p class="ql-block">  李院长同刘校长共同为刘艳萍,赵百乐,崔恩勤,毕广智颁发滦南县法院“特邀调解员”证书,并合影留念。</p> <p class="ql-block">四位调解员表态:</p><p class="ql-block"> 认真学习有关工作规章、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调解工作能力。依法办事,为人公正,清洁廉明,刚正不阿,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p> <p class="ql-block">刘艳萍:</p><p class="ql-block">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滦南法院工作,发挥好“刘艳萍工作室”的桥梁纽带作用,与滦南法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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